分类分析: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

第一节 分类分析: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

分类分析法研究了不同类型或种类的社会结构的形成方式[1]。这种分析法认为,拉美国家属于一般被称为“传统社会”的社会类型,目前正处于向所谓“现代社会”过渡的阶段。在这一社会变革的过程中,似乎在形成现代社会之前,先形成了一个中间或复合型社会,它具有“发展中”国家社会的特征。如果没有形成这一复合型社会,那么就会导致在已实现现代化的社会领域和其他仍保持传统面貌的社会领域之间形成停滞的局面。这样就产生了一个“二元体系”[2]的概念。事实上,这只是对古老的“团体—社会”二元论的一种方法论上的创新。

我们似乎可以从下面两方面来驳斥这种分析方法。一方面,“传统”和“现代”这两个概念无法充分而准确地涵盖目前所有的社会情况,它们既不能区分决定被分析社会存在形式的结构成分,也不能揭示其运作和存在的条件。另一方面,这种分析方法也无法在诸如欠发展、通过出口谋求发展或进口替代等不同经济阶段之间,以及“传统”与“现代”社会等不同社会体系之间建立简单明了的相互联系。

为了进一步阐述以上观点,假设通过发展进程不同阶段的具体方式可以推理出上述社会类型的某些特性,但即使是这样也还不可能解释一种社会向另一种社会过渡的模式。事实上,社会结构的变化绝不仅是一个将结构布局[3]中新的“变量”简单相加的过程,它意味着各种社会集团、力量和阶级间关系的演变,其中一些(集团、力量和阶级)试图通过社会结构的变化将其自身的统治方式强加到整个社会。

在纯经济领域,可以通过研究决定经济的分化过程的变量及这些变量之间的关系来分析某一生产领域的发展水平。在这一分析结果的基础上,尤其是考虑到收入分配和就业结构,就可以推理出社会结构的组成方式。(https://www.daowen.com)

不过,当把纯经济的分析与对政治、社会发展的分析结合在一起时,需要回答的就不仅仅是某一个社会结构的基本问题了,还应主要包括这个社会结构的形成过程,试图维持或改变该社会的社会力量的主导思想和行为方式,以及涉及国内外各集团间平衡的所有政治和社会因素等问题。

此外,当人们仅局限于在发展与现代社会、欠发展与传统社会之间建立一种笼统的联系时,对现代主义和传统主义的分析就显得过于简单化了。事实上,正如本书后面的相关章节将要阐述的那样,如果假设发达社会的统治将“传统集团”排除在外,那么发展与现代化之间就未必会有什么关系。比如,某个社会在消费、教育等方面实现了现代化,但其依附程度并未减小,且其经济体系也并没有从边缘向中心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