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就是地狱
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作家让-保尔·萨特(1905—1980)的作品几乎都是他的哲学的示意图。他毫不走样地用存在主义哲学框架来描述、阐释生活。他的哲学体系不乏对世界的精辟见解,但不容否认的是,其中也含有相当程度的主观唯心主义的因素。
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大致有如下内容:
“存在先于本质”——这是指“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即,人的存在与本质是前后关系。首先是“自我”存在,只有“自我”才能决定自己的“本质”;
“存在是荒谬的”——这是指“世界是荒谬的,人生是痛苦的”。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观性”。在“主观性”林立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充满了冲突。因此,这个世界缺乏理性、信念和规律;
“自由选择”——这是指每个人都有其自由——行动与思想的自由。不能按个人意志进行“自由选择”,也就等于丧失了自我。只有“自由选择”的人才创造了他自己,才是真实的存在。
按照西方某些批评家的说法,萨特是个“书本”的哲学家。他的作品也缺少“生活气息”。
1943年,一个朋友请他写一出戏。考虑到演出经费拮据以及三位朋友登台演出等因素,萨特决定设计三个分量相同的角色,并将三个角色都“囚禁”于地狱之中,以免某个角色中途退场,导致“缺席审判”。
这出戏就是《禁闭》,又译《间隔》或《密室》。
许多人认为这出戏阐述了萨特关于人与人之间的敌对关系的基本思想。实际上,这部上演于诺曼底登陆前夕的作品,更多地是一篇对罪恶的地狱的审判实录。它表现了存在主义哲学在“自由选择”命题背后隐藏的真实的辩证法。
《禁闭》是三个鬼魂聚会于地狱的一间密室,如连环锁链般彼此折磨、相互不得安宁的故事。剧一开场,专栏作家加尔森在沉思冥想。他生前罪孽深重,虐待妻子,另寻新欢,在战争中临阵脱逃,被处决。他想弄清自己所处的境地。随后邮局职员伊内丝上场。这是个心理变态,饥饿于同性恋的女人。她勾引表弟的情人佛洛伦丝,致使表弟惨遭横祸。佛洛伦丝遂在其熟睡时打开煤气,与伊内丝同归于尽。伊内丝的到来打乱了加尔森的静思。喋喋不休的询问让他觉得讨厌。他与其约定互相尊重,互不干扰。但不久伊内丝就撕毁协议,原因是第三者——贵妇人艾丝黛尔登场了。这个金发女郎生性轻浮,为金钱嫁与富翁,却又红杏出墙,与情人生了一个女孩。为了保住原有地位,竟将私生女从窗口扔进湖中淹死。她的情人也悲愤自尽。她是由于患肺病而被遣送到地狱中来的。
三个罪人汇聚一堂,虽被“禁闭”,却本性难移。每人都试图隐瞒自己的丑闻。但萨特用形象告诉人们,每个人只有通过他人,才能完成自我感知和认识。所以在“密室”这一客观环境下,掩饰罪行的每个人都赤裸裸地被置于他人的视线里。主观的自我认知都受到客观的检验。
加尔森不愿面对他是个逃兵的真相。他需要有人崇拜他、相信他。但伊内丝显然是他的“克星”。他费尽口舌,说服艾丝黛尔相信他的故事。但情欲发作的金发女郎却只想诱惑反感她的“逃兵”;与加尔森排斥艾丝黛尔相似,伊内丝对加尔森无动于衷,却只想与艾丝黛尔搞同性恋。但更有趣的是,满脑子男人的艾丝黛尔不喜欢同性恋,只想得到加尔森。这一组阴差阳错、相生相克的“连环套”正是萨特哲学模式的绝妙设计。
可以发现,每个人的思想、行动都是丑恶的。彼此追逐而又相互排斥的背后隐藏着见不得人的动机。加尔森需要人的崇拜,而“崇拜”他的艾丝黛尔是个色情狂,只对加尔森的性别而不是“胆怯”感兴趣;伊内丝逼迫并审问加尔森,戳穿他的谎言,但目的是为了将艾丝黛尔从他身边拉到自己的怀里。这三个鬼魂“像旋转木马似的,一个追逐一个,永远也碰不到一块去。”最后,恼羞成怒的艾丝黛尔想用刀子杀死伊内丝,才发现他们早已是死人了。
萨特将地狱密室设计成一间陈设为第二帝国时期风格的客厅。优雅的环境给人一种错觉,仿佛这是一所旅店。本来,地狱里该有硫磺,有熊熊的火堆,有用来烙人的铁条……但实际上并没有刑具或拷问,但同时,这里也没有窗户、镜子,甚至没有黑夜。在他人干扰下,更无法睡眠。随着剧情发展,剧中人物逐渐明白,这个密室之所以成为地狱,是由于房客彼此间的冲突——“每一个人对其他两个人都是刽子手。”也就是说,地狱的惩罚不是外在的,而是来自罪犯间彼此无尽的折磨。用剧中人的话说,“他人就是地狱。”
“他人就是地狱”的结论并不等于彻底否定“主观性”的人生。剧中,三个罪犯完成了他们的“自由选择”。死亡与地狱为他们的选择做出了最后的判决:在存在主义大千世界里,“本质”是由每个人的生活构成的。萨特并没有因为这三个人用“自我”决定了他们的本质,而将其送入存在主义天国。相反,他让这几个“自由选择”的罪犯,在存在主义的地狱里,忍受他们所崇尚的“主观性”的煎熬。
值得一提的是,许多人将“他人就是地狱”理解成萨特的悲观的人生态度,甚至将这句话视为以个人的“自我”对抗现实社会的精神武器。这不过是一种误解。对此,萨特的一段说明或许可以作为本剧的唯一正解。
“如果与他人的关系被扭曲,被败坏,那么他人就只能是地狱。为什么呢?因为就我们的自我认识来说,他人实际上在我们内心中是重要的。不管我对于自己说些什么,里面也总加入了他人的评价。这就意味着,如果我的关系是糟糕的,我便将自己置于了完全依赖他人的地位。于是我实际上也就是在地狱里,因为他们过分依赖于他人的评价。但是,这毫不是说,人们不可能与他人有其它关系。这只是表明他人对于我们每一个人的极端重要性。”
萨特的存在主义只是试图解释人生中的种种困境与矛盾,他的哲学处方一旦真的触及人类的病症,便立刻显露出它的苍白与滑稽:《禁闭》中的人物不是获得萨特赋予每个人的“自由选择”的权利吗?萨特发现他们的“自由选择”造就了他人的地狱,就忙不迭地补充说,个人的“自由”是重要的,他人的“自由”也同样是重要的。但不知当个人与他人这两种自由相冲突,二者必居其一时,存在主义的“自我”应如何决定它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