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之梦

美国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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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力交瘁、处于穷途末路中的推销员威利·洛曼自杀了。他一生都提着一只商品样品箱奔波忙碌。直到他死,人们也不知道他究竟推销什么。对“他的皮包里装的是什么”这个问题,美国剧作家阿瑟·密勒(1913—)自己的回答是:“他自己。”

在剧本《推销员之死》中,威利为老板苦干了三十多年,替他们的商标闯出了路子。勤奋工作是他的宗旨——只有勤奋工作才能实现他辉煌的梦想:发财致富。在伟大的“美国之梦”面前,父亲是发了财的,是威利的楷模。父亲会吹笛子。因此,父亲悠扬的笛子伴随了他的一生:在深夜的寂静舞台上,在无尽忧伤的回忆里,在他头脑的幻觉中。还有那位如影随形的傲慢的兄长本,他的自白更是追踪并折磨着一生注定失败的威利:“17岁,我闯进人吃人的世界。我闯出来的那年只有21岁。可是,天那,我发财了!……”

威利没有发财。他一辈子都在赶路,打电话,卖出买进。过去他开车到波士顿,一天连跑六七家商行。如今他提着手提箱四处碰壁。“他开车开了七百英里,开到那里一看,再没有一个人欢迎他。一个子儿没挣又开700英里回家……”幕启时,他推销无门。老板便解雇了他,像水果一样,“吃了桔子扔掉皮”。

威利渴望成功,并不屈不挠地寻找成功的秘诀。然而他是一个完全按个人意志发展天性的人。他看不清个人与社会之间的隔膜。他历尽磨难,却不肯顺应自然。待到年迈体衰,意气消沉时,常常发出悲痛的自陈。但同是这个威利却不愿正视现实,只要有人提及他辉煌的过去,或虚伪地恭维,他便立刻化悲为喜,洋洋自得。从前,他满足于儿子对他的崇拜,吹嘘与市长一起喝茶,他推销商品畅通无阻,等等。为了虚荣心,他耽误了长子比夫的学业;现在他失败了,却认定过去能颠倒众生、如今早已灰心丧气的比夫仍能获得成功。甚至当他被解雇,仍掩盖真相,向查理借钱交给妻子林达,说是工资。

害怕真实,拒绝真实,这就是威利。他无法忍受真实状况对一个失意老人的刺激。比夫说过:“在这个家里,咱们从来没有说过十分钟真话!”但他并不了解父亲的苦恼。承认失败,对威利而言,比死亡还要可怕。密勒借人物之口说:

“对一个推销员来说,生活是没有最低保证的。他不是把螺栓拧在螺帽里的工人,不是研究法律的,也不是开药方的。他是一个上不沾天、下不着地的人。他赔着笑脸,皮鞋擦得雪亮,开着汽车。但等人家不再回你一笑——那你就天崩地塌。这一下你就只好自认晦气,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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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也分析了威利的心理:“推销员总得有个梦想,……干这一行都有梦想。”

威利既然不敢直面现实,就不能失去梦想。如果连一点梦想都没有了,在生活中“不得不接受那些渺小平凡的狗杂种的差遣”又该是什么滋味呢?为此,我们看到威利在推销时出于苦闷而与一个浪荡女人偷情的场景(他始终对妻子怀有负疚),看到了他在心理崩溃的那个夜晚,来到庭院里,打着手电筒,在下意识支配下,一边自言自语,一边种菜籽的一幕——他只有在种菜的行为中才将他压抑了一生的“成功”的欲望扭曲地发泄出来。

威利的悲剧在于他至死仍然执迷不悟。当他得知比夫依然爱他,便为了儿子的“远大前程”,为了两万元的保险金,冲向疾驰的汽车,了结了他的一生。他坚信,他即使在九泉之下,仍可以分享到由他奠定的儿子成功的幸福与欢乐。

“美国之梦”——这个鼓舞了威利一生的精神支柱,说到底不过是“闯进那个人吃人的世界”。威利和本都闯进了这个世界。本吃掉了别人。威利却被别人吃掉了。威利对此一直困惑不解。成功的查理为他揭开了谜底:“在这世界上唯一有价值的东西就是卖得掉的东西。”说来可笑,身为推销员的威利却不懂这一点。他的“人缘好”哲学在现实中根本行不通。而富翁约翰·摩根在土耳其浴室里活像个屠夫。“不过有了那些个钱袋,他就大有人缘了。……”

“美国之梦”塑造的是一颗颗卑微灵魂所追求的渺小可怜的生活方式:“……夏天里火热的早晨要到地下铁道赶火车。一辈子都在盘货,……为了两星期的休假,一年要受五十个星期的罪,……”而且你还必须超过别人。“你就是这样子在闯前程。”

在“人吃人的世界”里浑浑噩噩地活着。除了动物的生存竞争以外,毫无半点崇高与理想的意义可言——这就是“美国之梦”的精神实质,为了它,盲目的威利付出了生命。而剧本的结尾又描写了清醒的比夫为了不辜负父亲的巨大的牺牲,也决心投身到“人吃人的世界”里——那种在他看来“完完全全不对头”的生活里。

等待比夫的,又将是什么呢?

(阿瑟·密勒,美国人。代表剧目除《推销员之死》外,还有《全是我的儿子》等。其中,《推销员之死》轰动美国剧坛。首演竟连续上演了742场。密勒的作品风格如他自己所言,是“规规矩矩地以传统的现实主义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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