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的大诗人”
第十六章 “无敌的大诗人”
弥尔顿是诗人,也是辩论圣手,所向无敌。
前面我们已经讲过了两部伟大的史诗《伊利亚特》和《神曲》,现在我们要来讲第三部——《失乐园》。它的作者就是被另一位伟大的诗人雪莱称为“无敌的大诗人”的弥尔顿。
弥尔顿生于1608年12月9日,比莎士比亚小,当他还只有七八岁时,莎士比亚就已经死了。这区区几十年对于整个文学史而言当然算不了什么,因此弥尔顿大体上仍可以说是莎士比亚的同时代人,而且在所有英国诗人中他的地位也仅次于他这位无与伦比的前辈。
他出生在伦敦,全名约翰·弥尔顿。除他,还有两个人也叫约翰·弥尔顿,一个是他的祖父,另一个是他的父亲。
虽然诗人的老爸同诗人老爸的老爸名字一样,两人宗教信仰却大大不同。老弥尔顿原来住在牛津,有一小块土地,是十分虔诚的天主教徒,然而他的儿子恰恰相反,是个热衷于对天主教进行改革的人,也就是我们说过的新教徒,这样就同父亲冲突起来。对他们而言这可是最重大的原则问题,谁也不会让步,否则灵魂会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最后的结果是父亲剥夺了儿子的继承权,把这个“逆子”从家里赶了出去。
儿子没办法,就到首都去谋生。他是个聪明人,也很勤快,经过一番奋斗,终于取得了成功。他当上了伦敦金融界的公证人,还做私人抵押贷款之类好赚钱的生意,成了一个小富翁。
他并没有整个儿被铜臭淹没,在赚钱的同时也爱好文学艺术之类高雅的事物,对于古希腊文学很在行。更可贵的是,他还会作曲,是当时一个相当重要的作曲家,据说有些作品一直流传到今天呢。这影响了他的儿子,使儿子也成了一个乐迷。我们知道,音乐是有声的诗,而诗是无声的音乐,二者那种富于节奏的美感是相通的。
这个弥尔顿共生了三个孩子:作为诗人的弥尔顿是老二;最大的是女孩,叫安妮;最小的是弟弟,名叫克里斯托弗,后来成了律师。
诗人的母亲对他诚然好,如他自己所言,她受人尊敬,十分慈爱。但对弥尔顿影响更大的还是父亲。他父亲不但自己优秀,且立志于把孩子们也培养成优秀之人,为此不惜代价地为他们提供最良好的教育。这令诗人终身感佩。
诗人所受的最早的教育来自家庭教师,教师的名字叫托马斯·杨,是个人文主义者,曾写过反对教会的小册子。
7岁左右时弥尔顿进了校门,这是当时一所很有名的好学校,特别重视学生们的语言教育,孩子们进校开始就学习诸如希腊文、拉丁文甚至希伯来语这些创造了西方文明的语言。除此之外,他回到家后还要接受私人教师的辅导,又有新的功课,例如学英语等。
虽然功课如此之繁重,小小年纪的弥尔顿一点儿也没有烦,相反,他从这时候就开始如饥似渴地学习诸种知识了,每天都要伏案攻读直到凌晨,阅读了大量书籍。
才15岁时他就开始写诗了,从此时起就表现了对《圣经》的喜爱,以后这主题将伴随他的一生。
1625年,也就是诗人17岁那年,他上大学了,进的是我们久仰大名的剑桥。他在这里一呆就是七年。开始时由于他性格比较严肃,总一本正经的样子,所以朋友很少。但慢慢地,同学们看出来他的确是一个博学而诚恳的人,朋友自然就多起来,他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淑女”。因为他脸蛋长得漂亮,这种漂亮可不是男子汉的英俊,而是宛如女孩的娇美。
的确,我们从弥尔顿的画像上看,他的瓜子脸型,配上纤细的眉毛、挺直的鼻子,还有一张小嘴,最后配上一头披肩长发,哈哈,真像一个淑女呢!
我们可不要以为他的内心也如同外表一样柔弱,相反,他是一个有着坚强信念的人,不是容易屈服于权威的人。最好的例子就是他在大学第二年时就同他那顽固的导师发生了冲突,受到惩戒,被罚停学。这对于他并不是一件多了不起的事,他趁这段空闲时光捧起了后来称之为“是我的生命”的书读。过了一段时间后,他又回到了大学。他这次不要呆在那位老导师下面了,学校替他安排了一个新导师,他在这个导师之下顺利完成了学业。最后,当他在1632年离开剑桥时,已经是弥尔顿硕士了。
毕业后,父亲认为他最好去做牧师,他在剑桥时进的就是基督学院,但弥尔顿另有打算。他暂时什么工作也不想做,他觉得自己的知识还不够,要先进一步学习。他于是回到了家,先在伦敦东郊一个叫哈默史密斯的地方住了三年,此后到了父亲位于温莎的一座乡间别墅里,一直住到1638年。这几年对弥尔顿的一生也许比剑桥还重要。在大学里他学的并不是自己想学的,然而当他自学之时所研习的都是那些对他未来事业有益的东西。
他自学的特点一个字就可以描述出来:博。从哲学、文学、历史至政治、法律等等,都在他研读的范围之内,更了不起的是,他不但对这些门类的学问有了深刻的理解,而且达到了将它们融于一体的境界。虽然他所读是如此之多,他的事业却仍有一个中心——文学。他这段时期所写的一些作品也都是文学方面的,主要是诗歌与剧本。他所做的许多诗篇,例如十四行诗以及哀悼早逝朋友的《黎西达斯》,获得了许多的赞美。
在闭门苦读整整六年之后,弥尔顿终于出关了!这年是1638年,他已经整整三十岁了,按中国的说法,应该“而立”了。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意大利之旅。
我们知道,意大利是现代西方文明的两大故乡之一,也是伟大的文艺复兴的摇篮。弥尔顿来这里自然可以学到许多有益的东西。
他从佛罗伦萨、罗马、那不勒斯等一路行来,这时他已经薄有文名,又是一个值得交往的朋友,博学多才而且待人诚恳,他得到了许多意大利人的友谊,受到了他们热情的款待。
在意大利逛了大约一年之后,他回到了英格兰。这时他已年过三十,不好再住在父亲家里吃父亲花父亲了。他便在伦敦租了一套房子,办起了私塾,这样的私塾在当时的英国是很多的,他第一批招了十几个学生,其中包括他的两个外甥。
除了给小学生们教授课程之外,弥尔顿这时候开始参与了他将为之贡献毕生精力的事业——为英国人民的自由而奋斗。
到这里我希望大家能参考一下《西方历史的故事》的第二十一章《光荣的革命》,从那里我们会发现这时的英国正处在查理一世的统治之下,他是一个讨厌的家伙,一心想剥夺英国人民的自由,想实行腐败的君主专制,而英国人民以国会为首,开始了对国王的反击。
我们从《光荣的革命》之《被讨厌的专制》一节中还可以看到,这时英国出现了所谓的“清教徒”,他们在平民大众中人数众多,他们敌视天主教的一切,要把英国国教中与天主教相关的东西完全清除掉。因此这些清教徒实际上处于了同英国国教与天主教都有矛盾的境地,而这时的弥尔顿已经是一个坚定的清教徒了。1642年8月,查理一世在诺丁汉郡举起了战旗,向国会正式宣战,英国内战正式爆发了。弥尔顿自始至终参加了这场革命,是坚定的革命者。
不过他闹革命的武器不是火枪,而是笔。他从1641年开始花了差不多整整二十年来写捍卫英国人民自由的小册子。所谓小册子就是一些小开本的书,它们通常都是一篇文章,不过,当做一本书来出版,这样的书当然篇幅短小了。然而它的力量在当时却是连长篇大论都比不上的。其因有二:一是这些小册子因为页数少,印装也很简单,因此售价很低,通常只有一两便士一本,大约就相当于我们的几毛钱吧,当然谁都买得起。第二是这些小册子虽然便宜,它的内容却像刀枪火药一般有力,别忘了它的作者是什么人!
弥尔顿最先写的是用来抨击关于英国国教的等级制度与宗教仪式等方面的文字,他认为这些都是同罗马天主教妥协的结果,要彻底废弃。
他的第二部分小册子是有关婚姻问题的,有名的如《论离婚之原则与戒律》,这些文章中有时充满了痛苦,也充满了对婚姻的珍惜,他认为离婚是错误的,唯一能导致离婚的理由是通奸,这也许是对他自己婚姻不幸的呐喊。
弥尔顿是在1642年结婚的,对象是一个乡村贵族。我们知道,这些人多半是保王党。这年弥尔顿34岁,他的娇妻呢?17岁,刚好他一半大,而且据说长得很漂亮。
大家可以想象,一个诗人、学者与一个几乎是文盲的姑娘,一个生性冷静严肃的男人与一个娇憨活泼的姑娘能够顺利地生活在一起吗?何况这时候的丈夫由于成天忙于写小册子论战,几乎没有时间理会她,她如何呆得下去?结婚才一个月,她就借着回家省亲的机会,像俗话说: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了。
一直过了三年,在朋友的撮合下她才回到了家。大概由于她已经成熟了,知道婚姻生活就是这个样子,能够坦然接受了。这一回来之后,她好像换了个人似的,对丈夫很好,夫妻一时十分恩爱。她回来的第二年,由于前面所说的英国内战把家毁了,弥尔顿便将岳父全家,多达十口人,一齐接到了家里,差不多住了整整一年。这更增添了妻子的感激与夫妻的感情。可惜的是诗人并没有很多时间来享受这甜蜜的感情,几年之后,年轻的妻子便死于难产,给他留下了三个女儿。
这是弥尔顿死去的第一个妻子,几年之后,他又娶了第二个妻子,这个妻子也在婚后仅一年多就死于难产。
这也只是伟大诗人一生所遭受的许多不幸之一而已,而且绝不是最不幸的。
除了上面的论述宗教的小册子外,他另一大类的小册子是一些有影响的政治论文。
在这些小册子里弥尔顿阐述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人民可以自愿把这些权力授予一个君主,然而若君主不肯为人民服务,或者想实行专制,人民就有权收回权力,甚至可以把暴君处死,这无疑是替革命者之处死查理一世辩护的。当这篇小册子发表之时,查理一世刚刚在两周之前被斩首。
由于他鲜明的革命立场,克伦威尔政府请他做了国务会议的外语秘书。弥尔顿担当这个职务当然是毫无困难的,他精通从希腊语到意大利语等多国语言。不过请伟大的诗人当这样的七品芝麻官也有大炮打蚊子之嫌。
1651年,弥尔顿又当上了当时共和国的主要报纸《政治信使报》的所谓监督编辑,这大约相当于现在报社的执行主编吧,这是弥尔顿一生仕途的顶点了。
这时候,正在大陆流亡的查理二世请了当时欧洲最有名的学者之一萨尔马修斯写了一本小册子《为国王声辩》,对英国的革命者们进行了猛烈攻击,它写得相当出色,在全欧激起了热烈反响,大家仿佛一夜之间全成保王派了。
看到这种情形,弥尔顿当仁不让,他立即写出了《为英国人民声辩》,是用当时欧洲的通用语言拉丁文写成的,文中弥尔顿猛烈反击了《为国王声辩》里所有的论点,更有力的还是他对对手的人品进行了无情抨击。据说萨尔马修斯就像《三国演义》里的周瑜一样,被活活气死了!这篇文章加上后来写的《再为英国人民声辩》使弥尔顿作为政论家的声誉达到了顶峰。
不幸的是这些当时带给他声誉的小册子最后带来的却是灾殃。
我们知道,英国的共和国最后失败了。克伦威尔死后,共和国内乱,度过了十多年流亡生涯的查理带着一大群保王党人风风光光地回到了英国,即位称王,是为查理二世,这是1660年5月的事。
我们也知道,回到英国后,他立即展开了疯狂报复,不但处死了共和国活着的领导人,甚至把克伦威尔的尸体挖出来,砍了脑袋示众。
这时候共和国的重要捍卫者弥尔顿当然也要倒霉了。据说国王刚回来不久便对他发出了逮捕令,他只得到处躲藏。即使后来国王大发慈悲,颁布大赦令,饶恕了绝大部分革命者之后,也没有放过弥尔顿,而是把他关了起来。幸好由于朋友们的帮助,他总算没有掉脑袋。
诗人从此淡出了政治的旋涡,开始了一生中最为伟大的创作。
这就是《失乐园》的创作。
但在写《失乐园》之前,我们还要讲两件他的人生大事。
第一件事是他的第三度婚姻。这次他娶的是一个叫伊丽莎白·明歇尔的小姐,这年诗人已经55岁了,据说这婚姻对于诗人是一个福音,他们在一起过得很幸福,这个妻子也一直陪伴丈夫走到了人生的尽头。
第二是他的失明。前面说过,弥尔顿一生酷爱读书,成天钻在故纸堆里,这大大损害了他的视力。因此很早开始他的眼睛就出毛病了,且日重一日。到他写前面的《为英国人民声辩》时,他已经是“独眼龙”了。虽然大夫警告他不要再这样写下去,但为了他毕生奉献的共和事业,他义无反顾。当他的文章出来之时,他的视力也消失了,他成了瞎子。
斯时他最伟大的作品尚未诞生。
也就是说,他最伟大的作品都是在他双目已经失明的情况下完成的。
这些最伟大的不朽之作分别是《失乐园》、《复乐园》、《力士参孙》。第一部写人类的始祖亚当因受魔鬼撒旦引诱而吞食智慧之果而失去乐园——伊甸园——的事;《复乐园》则讲第二个亚当——耶稣基督——为人类找回失去的乐园的故事;《力士参孙》是弥尔顿的“天鹅之歌”,参孙也是《圣经》中的英雄,事迹出于《旧约全书·士师记》,他打败了非利士人,却不幸娶了异族女子,为她所害,被非利士人俘虏,双目失明,最后他力撼大厅支柱,同敌人同归于尽。
这三部都是伟大的杰作,我们不能一一道来,只讲其中之最伟大者——《失乐园》。
《失乐园》大约始创作于1655年,历时十年完成,初版在1667年印行,立即引起了巨大的反响,诗人也随即跻身于最杰出的英国诗人之列。
这部作品我们等到后面正式介绍它。现在我们来看看诗人一生的最后岁月吧!
这时,由于伦敦暴发瘟疫,他搬到了白金汉郡一个叫查尔斯-圣贾尔斯的地方。诗人像传说中的荷马一样,已经是个盲人了。每天清晨,他4点钟就起了床。然后叫人给他读读希伯来文的《圣经》,然后默默沉思一会儿,这是他在为写作做最后的准备,接着便开始写作了。
他这时常常半躺在一张长椅上,把一条腿跨在扶手上,开始口述。他那漆黑一团的双眼好像通过心灵的天窗在望着远处缪斯的明眸,那美丽的诗句便如泰晤士的河水一般奔流而出。
他的“活录音机”,例如他的弟子们、朋友们、两个外甥或者两个小女儿,便用笔记下他的一字一句。
这样一直到午餐时分。用过午餐后,他一般总要到后花园来一回长长的散步,得花上三四个小时,这样散步过后,晚餐也该差不多了。
晚上是他一天中的休闲时光,他有时读读诗,甚至还会唱唱歌,他会弹风琴,还会拉提琴,高兴就会露一手儿。
他用他的烟斗抽抽烟,再喝上一杯水,或者沉思一会儿——这时也是他为明天的写作构思的时间。到9点钟左右,他上床就寝。
他并不能总这么悠闲的,常常有朋友们来看他,他这时是名人了,朋友和崇拜者不少。
1674年11月8日,他还差一个来月就满66岁,不过他永远也等不到那天了,残酷的痛风病就在这天夺去了他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