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1922年11月17日会议记录
第二次 十一月十七日
地点:浮桥孙宅。
到会者:孙洪芬、王伯秋、张子高、杨杏佛、王季梁、秉农山、胡刚复。
事件:
(一)杨杏佛报告:王抟沙[1]允拨二千元补助生物研究所。
(二)讨论本年经费问题,有下列诸款不可少:图书馆,要二千元;生物研究所,设备二千元,零用一千元。
故除王捐款,尚要筹三千元。
又有三百元之急用,俱当请任叔永社长在沪设法。
(三)孙洪芬先生提出:理事长应作当然董事,新章程中不然,应改。
未讨论。

中国科学社董事会第一任会长任鸿隽(叔永)
【注释】
[1]王敬芳(1876—1933),字抟沙,河南巩县人,中国公学、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焦作路矿学堂三校主要创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