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第12次会议记录(1924年2月15日)

理事会第12次会议记录(1924年2月15日)

第十二次理事会

二月十五日下午七时在山东馆开会。

到会者:孙洪芬、任叔永、秉农山、杨杏佛、王季梁、竺可桢。

(一)司选委员唐璧黄[1]君来函辞职。

当一致议决:致函挽留,并询明辞职书中第三条理由“近来司选委员会已失独立资格”之所指。

(二)杨君杏佛转述袁观澜[2]先生拟请本社辅助苏省设施新学制中所规定之科学教育,任叔永君主张将暑期科学讲习会事合并讨论。

当议决诸点如下:

(甲)听讲资格:暑期科学讲习会听讲员,以中等学校科学教员为限。

(乙)课程:课程分为两种。

(1)关于教法者,主重实验室之布置、教材之搜集等等,每科一班,每班以二十人为限,时期两星期。

(2)关于教材者,主要补充中等学校科学之教材,时间以四星期为限。

王季梁、任鸿隽、秉志、过探先、竺可桢、杨铨

【注释】

[1]应为唐擘黄。唐钺(1891—1987),字擘黄,又作柏凡,福建闽侯人,心理学家。

[2]袁希涛(1866—1930),又名鹤龄,字观澜,江苏宝山(今属上海)人,清末民初教育家,中国科学社赞助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