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第120次会议记录(1934年10月8日)

理事会第120次会议记录(1934年10月8日)

十月八日下午七时在上海本社开第一百二十次常会。

出席者:秉农山、周子竞、胡刚复、杨允中。

主席:杨允中。

一、主席报告:理事会互选职员结果,共收到十二票,计七十二权(选票存)。

1.会长:任鸿隽,八票当选;次多数:翁咏霓二票,赵元任、秉农山,各一票。

2.会计:周仁,八票当选;次多数:赵元任、丁绪宝、胡先骕、竺可桢,各一票。

3.常务理事:竺藕舫十票,秉农山九票,赵元任、胡刚复各七票,以上四人当选。次多数:伍连德五票,翁咏霓、李四光各三票,任鸿隽、胡先骕、孙洪芬、丁绪宝各一票。

二、主席提出:编辑部交来关于部长人选一函。

议决:交下次理事大会参考。

三、主任〔席〕提出:职员白伯涵、张大瑞、蒋逸群三君关于请求加薪函三件,又图书馆路馆长建议,对于图书馆职员可否仿照其他图书馆办法,订定职员进级加俸办法案。

议决:一并交下次理事大会讨论。

三〔四〕、主席报告:本社收到广东阳江县梁绍榘君交来伊弟绍桐遗产大洋弍千元,捐入本社作为纪念伊故弟之用,并附来梁君绍桐行述一册,应如何规定用途以资纪念案。

议决:每年取息金作为本社定期刊物之稿费,在所选各篇之文题下注明:“本篇稿酬由梁绍桐纪念金项下支给”字样,给稿费之范围限于梁君平日所致力之各学科:(1)建筑工程(图案及装饰附)、(2)机械工程、(3)化学、(4)药物学、(5)园艺学、(6)养蜂学、(7)音乐之科学研究、(8)摄影,但有必要时,得以年息之全部或一部,移充征文奖金之用。

四〔五〕、中国文化建设协会来函征求本社为团体会员案。

议决:本社对于国内外学术机关团体素来竭诚合作,此次该协会来函征求为团体会员,本为合作起见,原无不可,惟此事关系全体社员,而初无先例可援,本会未便擅定,为顾及事实,本社可尽量介绍社员加入该协会,以资合作,一面将此项事情提交年会决定之。

五〔六〕、通过下列二十一人为普通社员:

林士祥(化工)、H.von Wissman[1](地理)、项显洛(矿冶)、黎崇恒(化工)、王进展(地质)、刘公穆(射电)、柯象峰(社会)、速水颂一郎(地球物理)、东中秀雄(地球物理)、熊大楠(生物)、方宁赞(化工)、刘秩诚(电工)、谭世鑫(医学)、孙明经(物理)、石道济(物理)、徐正铿(农学)、郦堃厚(物理化学)、易明辉(地质)、李华均(算学)、李冰(化学)、潘承诰(物理)。

六〔七〕、定于下月中旬在南京开理事大会。

【注释】

[1]应为H.von Wissmann,中文名为费斯孟。费斯孟(Hermann von Wissmann,1895—1979),奥地利地理学家、探险家,中国科学社外籍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