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第57次会议记录(1926年11月21日)

理事会第57次会议记录(1926年11月21日)

十五年十一月廿一日下午二时在上海四川路青年会开理事会。

出席者:竺可桢、周仁、杨铨、胡明复、过探先、王琎、路敏行。

一、竺可桢报告:参与第三次泛太平洋学术会议各国人员有转道来华游历者,中国科学社对于此会既代表吾国学术团体,自应予以相当之招待,商务印书馆已允补助一二百金为招待费。

议决:招待费除商务印书馆补助者外,由科学社支付,路君季讷为本社招待员,函请商务印书馆委竺君藕舫代表该馆协同招待。

二、理事会选举事。

议决:函请翁君咏霓就社长职,会计现由过君探先担任,俟明春过君去国后,由周君子竞继任。

三、中华教育改进社来函,请反对日本庚款东方文化委员会事。

议决:中国科学社应依据以前对于英国庚款宣言,发表相类之意见,推杨君杏佛起草。

四、十月廿一日过探先、路敏行所拟之社所规则、物品购置及保管细则、职员任用规则、职员服务规则、管理社役规则、开放研究所规则六种均经正式通过,即函请各主任负责执行。

五、上海购置社所地基事。

推胡君明复、何君尚平、周君子竞为购地委员会【委员】,从速进行。

六、胡明复报告:周梅根对于装订书报技术欠精。

议决:周君梅根技术不精,前议应即取消,另聘技术精熟者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