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第60次会议记录(1927年10月28日)
民国十六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七点在社所图书馆楼上开理事会。
到会者:竺藕舫、杨杏佛、周子竞、王季梁、过探先、路季讷。
一、议决:派路季讷与南京下关美丰祥[1]接洽从速装订书报事,暂以五百元为限。
二、关于秉农山致胡步曾函内所提议者,讨论结果如下:(此函由胡步曾交路季讷,嘱提出理事会讨论,函附后。)
(一)照办,惟商务书馆售出图谱时,所得版税应归第四中山大学及科学社均分。
(二)维持原案,仍由八月份起支全薪。
(三)例假仍定六星期。
(四)研究所职员至第四中山大学读书支全薪者,以五学分为限;支半薪者,以十学分为限。
三、任叔永提议:以前在北京募集之奖章基金(一千元尚未满)为数有限,不便制造奖章,改为《科学》月刊悬赏征文之用。
通过,即请以前奖章委员会担任审查论文。
四、粤、汉二地社友至南京者为数不少,尽三星期内开欢迎到宁社友会,并请杨杏佛先与到宁社友接洽。
凡社所内客厅及标本室床铺均须移出,未经本社总干事允许住宿者,请于五日内移出社所。
五、上海事务所具体计划,函请何尚平从速拟议。
六、商务书馆函请《科学》每份每年加价为三元,请竺藕舫先查看以前合同后再议。
附秉农山致胡步曾函提出各条如左:
(一)言明冯澄如[2]可从速起首工作。(二)吾二人之月薪,应由七月起补付全部。(三)吾二人每年应有例假四个月。(四)所中与大学继续合作,以后所中研究生须在大学补读时,生物系应容纳之,请社中向大学交涉此事。理事会诸同人大鉴:
敬启者,现在生物研究所中进行研究诸生,其成绩较有可观者为方君炳文、欧阳君翥、谢君淝成、喻君兆琦,此数人皆东大毕业,上学年方、谢、欧阳三君曾受本所之补助,得在所中从事研究而无生活之忧,今补足之期将行告完,而此数人之研究方进行未已。志恐其一旦无助,所研究者或受影响,愿将志今秋所捐之四个月薪水提出一部,以维持此数人之研究。此四人皆属寒畯,志切向学,而从事研究又颇有成绩,吾社以提倡科学为志职,宜对于此种有志之青年有以奖励之也。特此敬请会中同志斟酌施行,无任感荷。此上
大安
秉志顿首
九月十六日
再者,欧阳、谢、喻三君皆任大学助教之职,倘开课之后,彼等受大学薪水,则社中补助即行取消,亦彼等所情愿也。
理事会诸同人大鉴:
敬启者,生物研究所目下除做实验室内各种研究之外,仍对于沿海动物作总括之调查,此事自五年前已起首进行。今夏志为照料所中各研究生之功课及为年会预备论文,终日在所内工作,未得外出,今拟于十月初旬往海滨调查海产动物,兼为本社采集标本,大约在海滨四阅月可以竣事,然后回所从事室内之研究。当此调查采集期内,志已另筹他法维持此项工作及个人之生活,请将四个月之薪水捐入社中,做为生物研究所维持各研究生之费及增购书籍或仪器之用,似此于所中之事业既有裨益,而于经费一方亦毫不发生困难。且泛太平洋科学会数年后将在南洋开会,志之调查海产,届时或有报告,亦于吾社名誉上有益也。特此敬请会中同志酌量情形,准其成行,无任感荷。又,此次志之外出,研究所中一切普通事件,托步曾兄照料。至于各生之研究进行,志于未动身前先为规画大纲,以后仍可通信,以策其前进,想亦不至发生困难也。此上
大安
秉志顿首
九月十七日
【注释】
[1]美丰祥是南京的一家印书馆。
[2]冯澄如(1896—1968),江苏宜兴人,中国植物科学画奠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