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第6次会议记录(1923年12月15日)

理事会第6次会议记录(1923年12月15日)

第六次理事会

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七时在浮桥孙寓举行。

到会者:胡刚复、任叔永夫人[1]、任叔永、杨杏佛、过探先、王季梁、孙洪芬、竺可桢。

(一)通过永年火险公司保社屋火险事,条件如下:

(甲)时期自今年十二月十六日起至明年十二月十五日止。

(乙)保险价额合共拾万元,计开:

房屋(图书馆一万三千元、生物研究所一万七千元)共三万元。

书籍五万元。

仪器、标本一万五千元。

木器家具(图书馆三千元、生物研究所二千元)共五千元。

(丙)保险费值千抽三·五,即每年二百五拾元。[2]

(二)胡刚复君报告:在上海金龙公司购莱明东Remington打字机一座,计价洋美金一百元,运费在外。

(三)过探先君报告:社中厨夫在鼓楼医院病故,社中代付医药棺葬费廿五元。

(四)社中重要雇员及差夫,以后均须住在社内。

讨论后全体通过。

(五)过探先君报告改建社所进行办法,共需费九百元。

[(一)西段为贮藏杂物间之用;(二)改建厨房为宿舍;(三)改建马房为厨房;(四)打通现办事事〔室〕;(五)图书馆楼下办事室南方开窗;(六)生物研究所三层楼上窗门钉板;(七)生物研究所三层楼楼梯旁加筑木板。以上除(四)、(七)两种建筑外,共讲定洋九百元。]

(六)任叔永君提议:举委员三人,专司视察房屋建筑计划、预防火灾。

讨论后通过,当场推定杨允中、过探先、任叔永三君。

(七)过探先君报告:本月十二号东南大学口字房失火,本社本年一切账目被焚,十月以前账目已向上海报销,惟十一月份账除过君个人所能记忆者外,其余约差十余元尚无着落。

(八)大会地点,任叔永君谓天津南开大学科学馆新落成;饶树人君接正式邀本社天津开会;竺可桢君谓,今年为本社成立十周纪念,主张开在南京,上次理事大会虽已定在济南或青岛,但因鲁省政潮,或有易地之必要。

讨论结果:征求外埠理事意见。

(九)任叔永君提议:函向北京地质调查所要求赠给古生物、矿物岩石全份,以为陈列之用。

全体通过。

到会者:任鸿隽、杨铨、秉志(铨代)、王琎、孙洪芬、过探先、胡刚复、竺可桢

【注释】

[1]即陈衡哲(1890—1976),祖籍湖南衡山,生于江苏武进,任鸿隽之妻,文学家、历史学家,中国第一位女教授。

[2]此处数字似有误,或应为“保险费值千抽二·五”,或应为“每年三百五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