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第15次会议记录(1924年3月14日)
第拾五次理事会
三月拾四号下午七时在惠源兴举行。
到者:秉农山、过探先、柳翼谋、任叔永、杨杏佛、王季梁、竺可桢、胡刚复(迟到)、孙洪芬。
议决下列诸件:
(一)通过雇孙维兰君为专任抄写员,每月月薪拾元,由编辑部款项下拨付,如有不敷,由理事会及图书馆分摊。
(二)本年春季应举行全体理事大会,议决于本月廿九、卅两天在南京社所举行。
(三)接收无线电器委员张贡九君来函,询及建筑无线电机进行计划。
讨论结果:以事涉军事范围,须得督军署允可建设后再定办法。
(四)科学名嗣〔词〕审查会来函,以教育部停止该会每月四百元津贴费,要求本社拨苏省补助费十分之一二以维持该会。
讨论结果:当答复以向来本会对于该社尽力维持,将来如经费支绌,本社当与其他有关系各机关协力维持。
记录竺可桢
秉志、柳诒徵、胡刚复、王季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