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第63次会议记录(1927年12月29日)

理事会第63次会议记录(1927年12月29日)

民国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大学院[1]开会。

到会者:杨杏佛、周子竞、过探先、王季梁、路季讷(王季梁代)。

一、理事会选举结果:社长,竺藕舫七票,翁咏霓三票,杨杏佛一票,任叔永一票,竺藕舫当选;会计,过探先六票,周子竞四票,王季梁二票,过探先以已任会计二年,不允续任,周子竞当选。

二、推过探先为常务干事。

三、图书馆馆员王敬盦请求加薪。

议决:暂缓。

四、周子竞报告:上海事务所已与上海各社员接洽,决移至亚尔培路[2]三百号,事务所主任已推定何尚平先生,由理事会出函委托。

通过。

五、南京社所急应修理,惟修理费以三百元为限。

六、议决:由社备函致南京市政府工务局陈子英先生,请求建筑围墙(现在社所大门外为本社所有菜园,均当围进),执照归中国科学社理事杨杏佛领执。

七、议决:由社备函致文化基金董事会请款,说明南京政府对于本社在上海建筑科学图书馆及南京生物研究所之用费已允拨助四十万元,请求照数补助。

八、本社社所保险于年底满期,急应续保。

中国科学社理事会第三任会长竺可桢(藕舫)

【注释】

[1]大学院即中华民国大学院,成立于1927年10月1日,是国民政府掌管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的最高行政机构,相当于北洋政府教育部、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首任院长是蔡元培,首任副院长是杨杏佛。1928年10月24日,大学院裁撤,恢复教育部。

[2]亚尔培路即今陕西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