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第130次会议记录(1936年5月28日)
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时在南京社所开第一百三十次理事会议。
出席者:丁绪宝、赵元任、周仁、杨孝述、秉志(杨代)、竺可桢、翁文灏。
主席:赵元任,记录:杨孝述。
(甲)报告事项
一、报告:南京社地【约一亩余】[1](财政部拨给之官产)纠纷涉讼,曾请社员陈汉清律师出庭辩护,本社胜诉,但现又上诉,尚未结案。
二、报告年会筹备进行情形。
(乙)议决事项
三、天津设立社友会,函送简章请核准案。
议决:通过。
四、本年年会论文委员会公推胡先骕为委员长,除物理科学、生物科学已经推定委员外,应请就工程科学及社会科学二大组各推论文委员一二人,由委员长聘任。
五、全国学术团体联合会所筹备委员函知预定办公室面积办法,每间二方,定价八百元,本社是否需要案。
议决:本社在南京已有自置办公处所,事实上不再需要。
六、杨孝述提议:普通社员改为永久社员时,以前所邀〔缴〕各费可否酌量并算案。
议决:缴永久社费时,最近前五年所缴之社费,得作为永久社费之一部分。
七、通过下列十三人[2]为普通社员:
张肖松(女)(心理)、陈品芝(女)(动物)、戴志昂(建筑)、李捷(地质)、方俊(土木)、朱炳海(气象)、李毅艇(气象)、朱公瑾(数学)、范谦衷(动物)、刘君谔(昆虫)、白义(法国)(物理)、谢家玉(化学)、伍活泉(食物、化学)、周友箕(化学)、蒋朝沅(机械)、蒋朝清(物理)、柳子贤(陶瓷)。
八、翁文灏提议:依照本社章程第六条“凡本社社员有科学上特别成绩,经理事会或社员二十人之联署提出,得常年会到会社员过半之选决者,为本社特社员”,本社以后似应逐年举行选举以符章程案。
议决:由各理事提出候选人,再全体通信投票通过,提交年会选决。
九、议决:《科学》杂志论坛自二十卷第七期起从省,在可能范围内以科学通讯代之。(此条记录别处不发表。)[3]
【注释】
[1]【】内的文字系根据《社友》第五十五期(1936年6月3日刊行)发表的本次会议记录增补。
[2]实应有十七人,故本次会议记录在《社友》第五十五期发表时,将“十三人”改为“十七人”。
[3]在《社友》第五十五期发表时,第九条议决事项被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