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第172次会议记录(1948年3月18日)
中国科学社第一七二次理事会议记录
地点:上海社所社长室。
时间:卅七年三月十八日下午二时。
出席及列席者:杨孝述、张孟闻、裘维裕、曹惠群、方子卫、【何尚平、茅以升、】[1]任鸿隽、吴学周、王家楫、卢于道、于诗鸢。
主席:任叔永,记录:于诗鸢。
报告事项:
一、于诗鸢君报告:本社分别参加发起联合追悼黄伯樵、许寿裳二社友,本人代表出席筹备会情形及被推为编撰二种追悼特刊委员等事。
二、卢析薪君报告:本社理事黄伯樵君病故,照章由候补理事陈聘丞君递补。
讨论事项:
一、征求团体社员各委员报告进行成果,并讨论团体社员纳费标准及团体社费与捐助经常费管理方法案。
议决:依照上届议决案,凡生产团体社费不满此项标准者,其所缴费或作经常费捐款或补缴社费,请该团体自行决定;公推卢析薪、杨允中、方子卫三君管理该项社费及捐款。
二、卢析薪君提:职工食宿需要房屋案。
议决:炊所可利用旧小楼汽车间,宿舍可利用旧汽炉间,并将汽炉出售充改造费,【房屋】如【再】不敷用,可加搭一层;仍推上列三君主持之。
三、又提:本社与中华自然科学社合组之中国科学促进会函告,本届改选委员,本社部分请推候选八人案。
议决:公推杭立武、李书华、李振翩、赵九章、陈遵妫、吕炯、李春昱、杨锺健八君为候选人。
四、于诗鸢君报告:本社房捐带征之建设特捐,本社因既以科学团体准免房捐在案,则一切带征自无依凭,屡次联合其他团体向市政当局请免,据复谓此系参议会所议决。此次参议会开会,本月七日报载,业由参议员李文杰君等提请豁免科学团体自有房屋地产之地方捐税,议决照慈善团体【房屋优待例】办理。顷又接财局批复去年四月廿二日呈文,又将新老两屋估价调整。究应如何办理,请讨论案。
议决:查明慈善团体免捐办法后再办。
五、于诗鸢君请议:本社社费征收率自一月份调整后将满三个月,是否应照原案自四月份起调整案。
议决:四月起入社费减以二元为基数,常年社费减以一元为基数,照职员生活指数,按月自动调整成一整数;永久社费仍停收。
六、通过新社员陆时万2469、杨谋2470二君为普通社员。
七、通过团体赞助社员永利化学工业公司37/3-38/2、中国科学图书仪器公司37/3-37/8、久大盐业公司37/3-37/7、荣丰纺织厂37/3-、淮南路矿公司37/3-37/7、中国纺织机器公司37/3-、新安电机制造厂37/3-【七家】,并接受五洲药厂、大华仪器制造厂【、中华书局图书馆】等捐款。
八、任叔永君提:近得萨本栋君来缄,以《社友》第八十一期载有吴藻溪君之《一管之见》一文,认为不妥,要求公开道歉,应如何办理案。[2]
[于诗鸢君报告:《社友》系社友之公开园地,我人任职于本社,主办《社友》,自应对本社社友服务,且该报上并无社论,其所载文章均具真名姓,其言责自当由各作者自负,本社似更无从代人受过。]
议决:在下期《社友》报上登一启事,声明凡在《社友》署名发表之文字,文责自负,以免误会。[3]
【注释】
[1]【】内的文字系根据《社友》第八十二期(1948年3月31日刊行)发表的本次会议记录增补,下同。
[2]原文此处有旁注:“此条不必发表。”
[3]本次会议记录在《社友》第八十二期发表时,第八个讨论事项被略,但根据上述议决内容刊登了一份《本刊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