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第95次会议记录(1931年6月12日)

理事会第95次会议记录(1931年6月12日)

六月十二日下午七时在上海古益轩[1]开第九十五次理事会。

出席者:杨杏佛、王季梁、周子竞、胡刚复、杨允中。

列席者:路季讷。

主席:王季梁,记录:杨允中。

报告事项:

(一)本社所接第五次太平洋科学会议案卷,已悉数移交中央研究院办理,并已正式函达该会议执行委员会,声明依据第四次大会议案录,嗣后我国出席代表由中央研究院名义担任。

(二)收到上海市教育局奉教育部令,转发社会团体图记刊制章程及式样。

(三)上海社所宿舍已定三十六元、三十二元、十六元三等房间实行出租。

讨论事项:

(一)本届年会原定在沈阳举行,兹以东北大学方面发生不安定事情[2],在沈筹备委员以进行困难,纷纷来函辞退,并请另易年会地点,应如何办理案。

议决:本年年会改在镇江举行,以八月廿二日至二十六日为开会之期,另推筹备委员九人如下:吴稚晖(委员长)、邓福培[3]、茅唐臣、杨允中(以上三人常务委员)、孙揆伯[4]、陈孟钊[5]、柳翼谋、俞庆棠[6]、周厚枢[7]

(二)考古学奖金委员会丁在君、翁咏霓、章鸿钊三委员函荐斐文仲[8]先生为十九年度考古学应奖人,请核准案。

议决:通过。

(三)实业部函送工业标准委员会简章,请查照选派代表案。

议决:请薛绍清[9]、陆志鸿为代表。

(四)留英社员刘咸来函,愿代表本社出席本年在法国举行之国际人类学会议,请酌给旅费案。

议决:本社经费支绌,实无款可拨,此次人类学会议不派代表。

(五)社员谢家荣来函,拟将原著《地质学》(上编)一书修订再版,俾成一单体,要求少数稿费并抽版税案。

议决:该书初版本由本社酌酬稿费,修订再版之后,本社愿将版税百分之十五分出一半以酬作者。

(六)本社拟于下秋在上海举行科学演讲,应组织演讲委员会以资主持进行案。

议决:公推王季梁、胡刚复、周子竞为委员,先期筹划主持进行。

(七)编辑部助理姚国珣薪水自八十元加至九十元,图书馆助理兼编辑部缮写孙维兰自四十元加至五十元,总办事处编辑兼图书馆编目于星海自六十元加至七十元,请追认案。

议决:通过。

(八)通过新社员十四人[10]如下:

普通社员:黄绶、张肇骞、罗河、唐家珍、王孝华、周岸登、张世杓、(陈和铣、张鸿哲[11]、俞庆棠)(年会筹备员,先通过后征求)。

仲社员:万宗玲、张贤、陈为桢、王敏、陈可培、曲桂龄[12]

【注释】

[1]古益轩是开设在上海三马路(今汉口路)的一家川菜馆。

[2]本次会议记录在《社友》第十一号(1931年6月27日刊行)发表时,将“不安定事情”改为“意外变动”。

[3]邓福培(生卒年不详),字栽岑,江苏无锡人,电机工程学家。

[4]孙鸿哲(1876—1937),字揆伯,又作揆百,号寒松,江苏无锡人,教育家,时任江苏建设厅长。

[5]陈和铣(1893—1988),字孟钊,江西九江人,法学家、教育家。

[6]俞庆棠(1897—1949),女,字凤岐,祖籍江苏太仓,生于上海,教育家。

[7]周厚枢(1899—1967),字星北,江苏扬州人,化学家、教育家。

[8]原文有误,《社友》第十一号改为“裴文仲”,应为裴文中。裴文中(1904—1982),直隶(今河北)丰南人,考古学家、古生物学家。

[9]《社友》第十一号将“薛绍清”改为“徐乃仁”。薛绍清(1897—1976),字宇澄,江苏江阴人,电机工程学家、教育家,中国科学社第353号社员。徐乃仁,字南驺,江苏震泽人,工程学家。

[10]《社友》第十一号将“十四人”改为“十六人”。

[11]原文有误,《社友》第十一号改为“孙鸿哲”。

[12]曲仲湘(1905—1990),字桂龄,河南唐河人,生态学家、环境科学家、教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