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第131次会议记录(1936年7月26日)
七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在上海新亚酒店[1]开第一百三十一次理事会议。
出席:王琎、任鸿隽、周仁、杨孝述。
列席者:刘咸。
主席:任鸿隽。
一、杨孝述报告:京社有财政部拨给之社地[2]一亩余,因产权纠葛涉讼,初审本社胜诉,二审本社败诉,现将上诉最高法院。本社律师为狄侃、陈汉清二人。
二、通过下列五人为普通社员:
施恩明(医学)、高行健(化学)、贝克(地质)、邹明初(经济)、关实之(化学)。
三、本年度选举特社员案,俟年会期前在北平再召集一次理事会决定。
【注释】
[1]新亚酒店位于上海北四川路、天潼路交界处。
[2]本次会议记录在《社友》第五十六期(1936年9月20日刊行)发表时,将“社地”改为“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