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第30次会议记录(1924年9月12日)

理事会第30次会议记录(1924年9月12日)

第三拾次理事会九月十二号下午三时在本社社所。

到会者:秉农山、王季梁、杨杏佛、任叔永、过探先、竺可桢。

(一)因时局关系,江苏每月津贴之一千八百元,恐不能依时发给,本社经费不能不向他方设法。本社对于美国退款用途已发有宣言,并于上月推定翁咏霓、秦景阳二君出席于八月十九号北京所开之全国学术团体会议。该会议议决设立基金委员,美国在华代表孟禄[1]业已赞成中美合组,中国九人、美国五人,全国十五学术团体在京选出中国代表十四人,请政府于其中选择九人。(十四人人名:蔡孑民、范源濂[2]、汪精卫、黄炎培、蒋梦麟[3]、熊希龄、郭秉文[4]、张伯苓[5]、丁文江、袁希涛、李石曾[6]、陈光甫[7]、周贻春[8]、穆湘玥[9]。)政府方面减去蔡孑民、汪精卫、张伯苓、丁文江四人,而加入顾少川[10]、施肇基[11]、颜惠庆[12]及陈光甫四人。[13]

议决:本社对于政府所选中国方面之美国退还赔款基金委员表示不满,不赞成现任官吏之顾维钧、颜惠庆、施肇基加入其中,主张以票数最多之九人当选。一方面函知北京方面本社出席学术团体会议之代表,一方面函知上海胡明复君,于孟禄抵沪时与之商榷。

(二)教育改进社来函,请于明年暑期与东大洛氏驻华医社及改进社合办科学教员暑期研究会。

议决:以本社对于科学教育已拟有计划,拟先在江苏自调查中等学校科学教育入手,无余力出资再与改进社等合办暑校,兼之时局不佳,经费无把握,本社不能加入。

(三)通过朱定祜[14]君为本社普通社员。

【注释】

[1]孟禄(Paul Monroe,1869—1947),美国教育家,1921年首次来华,与中国教育界人士共组中华教育改进社。1924年9月18日,中美两国人士为管理和利用美国退还的庚子赔款而在北京成立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China Foundation for the Promotion of Education and Culture,亦称中华教育文化基金委员会、中华文化教育基金董事会、中华文化教育基金委员会),范源濂为第一任董事长(或称干事长、总干事),孟禄为第一任副董事长。

[2]范源濂(1875—1927),又名源廉,字静生,湖南湘阴人,化工实业家范旭东之兄,教育家,南开大学创办人之一,中国科学社赞助社员。

[3]蒋梦麟(1886—1964),原名梦熊,字兆贤,号孟邻,浙江余姚人,教育家。

[4]郭秉文(1880—1969),字鸿声,原籍江苏江浦,生于江苏青浦(今属上海),教育家。

[5]张伯苓(1876—1951),名寿春,以字行,天津人,教育家。

[6]李煜瀛(1881—1973),字石曾,笔名石僧、真民,河北高阳人,教育家、政治家、文物学家。

[7]陈光甫(1881—1976),原名德辉,字光甫,江苏丹徒(今镇江)人,银行家,时任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

[8]周诒春(1883—1958),又名贻春,字寄梅,安徽休宁人,教育家。

[9]穆湘玥(1876—1943),字藕初,祖籍江苏吴县(今属苏州),生于上海浦东,棉纺工业家。

[10]顾维钧(1888—1985),字少川,江苏嘉定(今属上海)人,外交家、政治家,时任北洋政府国务总理(代理)。

[11]施肇基(1877—1958),字植之,祖籍浙江余杭,生于江苏吴江,外交家,时任驻美公使。

[12]颜惠庆(1877—1950),字骏人,上海人,外交家、政治家,时任北洋政府内务总长。

[13]此处说法有误,陈光甫本来就在上述十四人名单中,无需加入。最后确定参加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的第一批中国籍董事为顾维钧、施肇基、颜惠庆、张伯苓、范源濂、黄炎培、郭秉文、蒋梦麟、周诒春、丁文江等十人。

[14]原文有误,应为朱庭祜。朱庭祜(1895—1984),字仲翔,江苏川沙(今属上海)人,地质学家、教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