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主语的所指类型和指称特点
张斌(2005)认为有必要区分语言单位的意义和内容,意义指的是词库中词语的所指,即词典义;内容是词语在交际过程中具体化了的所指对象[1]。我们在分析主谓谓语句的大主语的语义特点时,不是从充当大主语的词语的意义出发,而是从其在具体语境中的内容出发的。而一个词语在交际过程中所指的内容是受各种因素制约的,这种受各种因素制约而具体化的过程被称为赋值[2]。赋值的方式主要有:关联赋值、指称赋值、主题赋值和语境赋值。汉魏六朝时期主谓谓语句的语义关系和语义类型比较丰富,句中大主语的赋值方式也比较多样。根据充当大主语的词语的赋值方式及其内容,我们可以将主谓谓语句的大主语分为指人、指物、指事三类。其中指人、指物的都是名词性大主语,指事的主要是谓词性大主语。
从指称特点上看,现代汉语主谓谓语句的相关研究中,对主语和话题的研究是讨论的一个热点,学界比较一致地认为大主语往往担任话题的角色,而作为话题必然具有话题的特点与功能,近年来对话题的指称性的讨论方兴未艾,总结前人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可以看出目前学界对话题的指称性特点大体有以下认识:话题有定、话题有指、话题类指。徐烈炯、刘丹青的《话题的结构与功能》一书详细讨论了汉语话题的特点和功能,他们在书中对指称性作了如下描述:指称性包括类指与非类指的对立,有定与无定的对立,有指与无指的对立。类指成分指的是对话双方都可以确定的对象,它以其确定性与无定成分相区分,但它所提供给听话人的是可以确定的类别,而不是特指该类别中的某一个成员。类指性名词成分与有定性名词成分具有较强的一致性,二者在担任话题角色的功能上也具有很大的一致性。有定是指说听双方都能确定的对象,在汉语中可以区分有定、无定的标志是指示代词“这、那、这个、那些”等和数量词“一个、一些”等。但大多数情况下名词的指称性特点还需要根据语义来判断。有指、无指主要是就句子中、话语中所用的词语在外部世界或可能世界中有无特定的所指对象而言的,在汉语中表示人的名词,如果是无指的就要用“什么”来提问,如果是有指的,就可以用“谁”来提问。类指的都是有定的,有定、无定的对立存在于非类指成分之下;有定性成分一定是有指的,有指、无指的对立存在于无定成分之下。
另外他们认为汉语的话题在孤立状态下对无定、无指成分具有排斥性,但是并不意味着这些成分在任何作用下都不能作话题,相反“话题的构成不但受词语指称特点的制约,而且受句子信息结构和话语环境的制约,有定、无定这一组指称义特点常常跟已知、未知之类信息特点相互制约交织在一起影响话题的选择和构成”,因此当句子的信息结构和话语环境发生改变并满足了一定条件时,无定、无指成分也可以充当话题。聂仁发(2009)认为不定指话题的使用是一种语用策略,是为了表达与话题功能不同的意图[3]。
汉语主谓谓语句的大主语大多数情况下同时也是话题,我们根据这些成分所具有的指称特点进行分类,指称特点不同的大主语,它们的赋值方式也不相同,我们拟对大主语的指称特点和赋值方式之间的对应关系进行探讨;另外,还将讨论无定话题大主语的语用策略,以及汉译佛经中有标记的无定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