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词类小主语的语义特点
大主语位于句首,往往也是一个话题开始的位置,它前边的语境中若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成分,就不能用代词,因此大主语用代词的频率非常低,而小主语则不然,它处于述题的位置,前边已经有大主语提供了要表述的对象,有了与代词相复指的成分,因此代词作小主语的就比较多,在数量上仅次于名词类小主语。我们共收集到代词作小主语的单一谓语主谓谓语句151例,其中《论衡》104例,《世说新语》29例,《颜氏家训》12例,《撰集百缘经》6例。作小主语的代词有“莫、或、孰、谁、其、己、自、吾、我”等。这些代词的指称特点不同,其中“莫、或、孰、谁”属于无定性的代词,而“其、己、自、吾、我”则属于有定性的代词。无定性的代词需对应一类事物或至少两个以上的事物,而有定性的则需要对应确定的已知的人或事。我们对这些代词的情况分别进行考察。
(一)小主语为代词“莫”
小主语为否定性无指代词“莫”的是所有代词小主语中数量最多的一类,共87例。其中《论衡》60例,《世说新语》18例,《颜氏家训》7例,《撰集百缘经》2例。当小主语为“莫”时,大主语或者为表人的名词性成分,或者为表物的名词性成分,二者的比例在几部专书中的表现有所不同,但大主语在指称性特点上几乎都是类指性的,这种类指性体现在形式上或为“者”字结构,或为“所”字结构,或为“之”字偏正短语,另外还有表示多数的名词或并列结构。就小谓语的情况而言,动词小谓语占绝大多数,这些动词小谓语多为表示心理变化的心理动词、表示比较的“过、如”类动词、表示论证说明或称说言语的动词等。
其文盛,其辩争,浮华虚伪之语,莫不证定。(论衡·自纪,1194)
不能为政者莫过桀纣。(论衡·治期,772)
多力之人,莫若孟贲。(论衡·儒增,373)
元礼及宾客莫不奇之。(世说新语·言语,49)
时贤见之者,莫不嗟重。(世说新语·栖逸,600)
其具体的组合情况如表9所示。
从表9可以看出,“莫”作小主语对口语性极强的佛经并不适用,由于《撰集百缘经》句例极少,我们在考察这种句式的历史演变时暂不把它作为考察对象。表9显示,在汉代用“莫”作小主语的主谓谓语句的小谓语可以是动词性成分,也可以是形容词性的成分,并且从表达功能上说,它可以表比较、存现、描写等多种功能,而其中表比较是一项很重要的功能。到了南北朝时期这种句式首先在数量上大大减少,并且它的表达功能也有所减少,这种减少最为明显的是比较功能与存现功能的缺失。伴随着前边两大变化的是与之相对应的大主语和小谓语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大主语趋向于表人名词,小谓语趋向于动词性成分,并且动词的动作性在逐渐增强。
表9

(二)小主语为“或”“孰(谁)”
代词小主语中,“莫”数量最多,但在不同文献中的分布不同,“莫”字小主语的主谓谓语句集中分布在《论衡》中,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数量和语义类型都大量减少,这种句式的衰落不仅仅是使用比例上的衰落,还有功能上的减退。与“莫”相比,代词“或”的变化要缓和得多,“或”作小主语在汉代本就不是主流,由它们构成的主谓谓语句功能也比较单一,基本上表示某一类人或事物中的一些人或事物,到了南北朝时期这类小主语仍然保留着使用频率低、功能单一的特点。小主语为“孰(谁)”的,在《论衡》中比较多,而在后三种文献中则几乎没有用例,这是中古时期代词系统替换的结果。这两种代词小主语与大主语、小谓语的组合如表10所示。
表10

(三)小主语为其他代词
以上两类代词都是无定代词,它们或者在历史演变中趋于衰退,或者在整个主谓谓语句的发展史中都没有成为主流,除了这两类之外,作小主语的代词还有“吾、我、其、自、己”等,这些代词在汉魏六朝时期使用频率比较低,它们在表达功能与意义关系上都有不同于前边两类的特点。前边两类代词作小主语,都是与大主语具有复指关系或部分复指关系,是从大主语所划定的类中选择其中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说明,而这里的这些代词却与大主语没有任何复指关系,而是与大主语形成施受关系,如:
吾家堂柱,我见有光。(撰集百缘经·二梵志共受斋缘)
能如是者,我为说法。(撰集百缘经·梵摩王太子求法缘)
人所应有,其不必有;人所应无,己必无。(世说新语·赏誉,406)
也有一些句子大主语表示谓语陈述的方面,代词小主语与小谓语共同就大主语所提出的方面进行陈述,如:
思理伦和,吾愧康伯;志力强正,吾愧文度。(世说新语·品藻,477)
一丘一壑,自谓过之。(世说新语·品藻,457)
遂其所禀,不为夭折者,吾无间然。(颜氏家训·养生,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