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S1P2相关

二、S 1P 2相关

S1P2相关的主谓谓语句是学界关注较多的通过移位而形成的主谓谓语句,移位的成分大多为受事宾语,受事宾语移位到句首形成受事主语句;除了受事宾语整体移位外,还可以是定中结构宾语的定语成分分裂移位,我们把这种移位到句首的定语成分称为领事;另外双宾语结构中的与事宾语也可以移位到句首,形成与事主语句。这类主谓谓语句的大主语S1都是从小谓语中移位而来的,与小谓语之间形成一定的语义关系,所以我们把这类主谓谓语句称为S1P2相关的主谓谓语句。

我们共收集到这类主谓谓语句107例,其中《论衡》82例,《世说新语》8例,《颜氏家训》14例,《撰集百缘经》3例。这类主谓谓语句的小谓语为动词性成分,或带宾语或不带宾语,从大主语的语义角色上说,大主语承担的语义角色有小谓语动词的受事、施事、与事、领事等;从大主语与动词宾语的关系来看,有的大主语与小谓语中动词的宾语复指,有的与宾语的定语复指,而这些复指的宾语则多为代词“之”。我们认为无论有没有代词宾语,大主语都是由动词宾语整体或分裂移位形成的,而代词宾语与没有宾语的空位都属于语迹。

(一)S1为P2的受事

不管小谓语动词带不带宾语,大主语都要承担一定的语义角色,我们对这类主谓谓语句中大主语承担的语义角色进行考察,发现大主语最常见的是受事,共62例。这类主谓谓语句是汉语中比较有特点的受事主语句,前文对这类主谓谓语句已做过历时考察,这里不再赘述。

大主语为受事的共62例,其中《论衡》51例,《世说新语》4例,《颜氏家训》4例,《撰集百缘经》3例。这些句子中有的有代词“之”作宾语来填补由于宾语移位而留下的空位,有的则在宾语移位后保留空位不予填补,这些句子中移位到大主语位置上的宾语原来都是动词的受事宾语,所以移位以后大主语仍然承担受事的语义角色。这些句子中的移位都是受事宾语的整体移位。如:

物之饮食,天不能知;人之饮食,天独知之。(论衡·雷虚,299)

所谓势力之交,古人羞之。(世说新语·愤悁,798)

至诚之言,人未能信。(颜氏家训·名实,304)

此宝珠者,奴实盗取。(撰集百缘经·盗贼人缘)

整体移位的受事宾语除了名词性的事物类成分外,还有谓词性的事件类成分,谓词性宾语整体移位的受事主语句在《论衡》中出现较多,如:

夫海大于百川也,人皆知之。(论衡·别通,592)

夫仆头以荐善,古今有之。(论衡·儒增,372)

久雨湛水溢,谁致之者?(论衡·顺鼓,686)

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流,晋君忧之。(论衡·感虚,254)

《论衡》中谓词性大主语的受事主语句应该是上古汉语的遗留,上古汉语时期,陈述向指称转化很自由,谓词性成分可以自由地指称化充当主语,而到了中古汉语时期这种转化则逐渐消失,因此除了《论衡》外,其他口语性强、时代较晚的文献中这类句子数量很少。

这一时期主谓谓语句中的受事主语句大多还保持着秦汉时期的特点,即用代词“之”复指受事主语,不用“之”复指的则动词前须加否定副词或能愿动词作状语。《撰集百缘经》中出现了动补结构的小谓语。

(二)S1为P2的领事

小谓语动词的宾语在移位时,可以是整体移位,也可以是分裂移位,在《论衡》中有一些主谓谓语句的大主语是由宾语的领属性定语移位而成的,这种领属性定语移位到句首的可以称之为领事。这时大主语与宾语的定语具有复指关系,这些与大主语复指的往往为代词“其”,而大主语往往是名词性的,且大多指人。

大主语为领事的共14例,其中《论衡》12例,《世说新语》《颜氏家训》各1例。

鲁林中哭妇,虎食其夫,又食其子。(论衡·定贤,1117)

夫孔子之相,郑人失其实。(论衡·骨相,123)

汝南陈仲举、颍川李元礼,士人共论其功德。(世说新语·品藻,445)

颇有肤色充泽,无哀感者,梁武薄其为人。(颜氏家训·风操,103)

这类主谓谓语句的特点是必须用代词“其”来复指前置的成分,因为是分裂移位,领属性定语和中心语分属句子的两端,要将二者联系起来,就需要有一个标志性成分,而代词“其”就是这样一个既复指大主语,又标明大主语和后边的名词之间关系的成分。

在分裂移位而形成的主谓谓语句中,还有1例特殊的句子,即:

河北此书,家藏一本。(颜氏家训·书证,65)

在这个句子中动词宾语为数量词“一本”,与大主语“此书”可以构成定中短语,我们认为这一句子的形成是由于在由一般主谓句分裂移位变换为主谓谓语句的过程中,将宾语的中心语移位到了大主语的位置,而将修饰性定语留在了原位。

(三)S1为P2的与事

当小谓语为双宾语结构时,双宾语中的间接宾语也可以移位到句首,这时大主语往往与间接宾语复指,在语义角色上为与事。这类句子共27例,《论衡》15例,《世说新语》3例,《颜氏家训》9例。这类句子的大主语既可以是名词性的,也可以是谓词性的;小主语则比较统一,基本上都是表人的名词;这类句子的小谓语也比较统一,基本上是可以带双宾语的评论性动词“谓”,或者是由“以……为……”结构演变而来的“以为”。

大主语为名词性成分的,如:

且人之梦也,占者谓之魂行。(论衡·纪妖,918)

冬雷,人谓之阳气泄。(论衡·雷虚,299)

裴仆射,时人谓“言谈之林薮”。(世说新语·赏誉,381)

墨翟之徒,世谓热腹;杨朱之侣,世谓冷肠。(颜氏家训·省事,338)

大主语为名词性的,小谓语多为评论性动词“谓”,述题部分对句首大主语的话题成分做出评论。移位到句首作话题的成分是动词“谓”评论的对象,也是动词的与事成分。与事宾语移位后,可以有代词“之”来复指,也可以用空语类来代替。

大主语为谓词性的,如:

能举贤荐士,世谓之多力。(论衡·效力,581)

龙神升天,实事者谓之不然。(论衡·雷虚,304)

夫内非外饰是,世以为贤。(论衡·定贤,1120)

一张一弛,文王以为常。(论衡·儒增,375)

大主语为谓词性的,小谓语可以是评论性动词“谓”,也可以是“以为”。动词“谓”作小谓语的通常会用代词“之”复指前置的与事成分,述题部分对大主语所表示的事件进行评论;“以为”作小谓语的一般不用代词复指,这是由“以为”的性质决定的,“以为”本身就是“以……为……”结构省略介词宾语而来的,“以”的宾语因为经常被省略,因此当它被移位到句首大主语位置后,在原位可以不需补出。

除了评论性的小谓语外,这类主谓谓语句中其他类小谓语的比较少,比较典型的有以下两例。一例是小谓语动词为“报”的,一例是小谓语为“为”字双宾语的。如:

有阴德者,天报之福。(论衡·福虚,267)

夫倮虫三百六十,人为之长。(论衡·辨祟,1011)

大主语为与事的主谓谓语句是由一般的双宾语句移位变换而来的,原句中的小谓语多为“谓”“以为”类双宾语结构,变换过程中留在原位的为直接宾语,充当受事的语义角色;移位到大主语的是间接宾语,承担的是与事的语义角色。

(四)S1为P2的施事

在论元式大主语的主谓谓语句中,大主语为小谓语动词的施事的例子非常少,我们所收到的只有4例可算作大主语为施事的,如:

谷子云、唐子高章奏百上。(论衡·效力,582)

无善心者,白黑不分。(论衡·定贤,1119)

管仲、晏婴,功书并作;商鞅、虞卿,篇治俱为。(论衡·书解,1156)

这4句中,大主语是小谓语动词的施事,小主语则为受事。这类句子在由一般主谓句向主谓谓语句变换的过程中,受事宾语只移位到小主语的位置,而没有像前几类一样移位到句首大主语的位置。这类句子中的小谓语动词结构比较简单,受事宾语和动词有凝固为固定短语的倾向。

除了以上四种大主语的语义角色比较确定的主谓谓语句外,另有两例,大主语与小谓语动词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其承担的语义角色也比较特殊,这两句都存在于《撰集百缘经》中。如:

能如是者,我为说法。(撰集百缘经·梵摩王太子求法缘)

吾家堂柱,我见有光。(撰集百缘经·梵志共受斋缘)

第一例中大主语“能如是者”是小谓语中介词“为”的对象,它承担的语义角色可以称之为“为事”。第二例主谓谓语句如果也是由一般主谓句变换而来的,那么原来的一般主谓句的谓语部分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动宾结构,作宾语的是一个主谓结构,原型句应为“我见吾家堂柱有光”,在变换的过程中宾语的一部分,也就是“吾家堂柱”被移位到句首,成为了大主语。这样大主语与小谓语之间的语义关系便比较复杂,我们暂且将这种大主语的语义角色定为“准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