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1)危险源监测监控方式1)氨区设置有毒气体检测装置,氨区内氨泄漏量达“25mg/m3 (40xl0-6)”报警值时,氨区“警铃”报警,自动喷淋装置启动。
2)运行巡检及检修维护中,运行人员携带便携式氨气泄漏检测仪,随时检测现场空气中氨气浓度,当浓度达到接触限值25mg/m3时发出报警提示。
3)氨系统中工艺流程状态及液储罐等温度、压力情况,通过传送装置传至辅控室进行实时监控。
(2)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危化品管理法律法规,储存及使用前办理储存、使用许可证。
2)氨区、脱硝系统操作人员(检修、运行)必须经过危化品管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公司每年组织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3)储存氨的容器必须进行定期压力容器检验,外部检验每年一次,内部检验依《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
4)系统安装的所有设备材料必须满足存储液氨及氨气的需要,严禁使用纯铜、黄铜、锌、镀锌的钢材、铜合金及铸铁零件和备件。
5)系统应按要求进行严密性试验,确保系统不发生泄漏。
6)将氨系统阀门等设备作为重要设备加强检修和巡视,液氨蒸发系统除检修人员定期检查外,运行值班人员也要利用便携式氨气监测仪对系统周围进行检测,确保系统无泄漏。一旦发现泄漏,立即进行可靠隔绝,并进行抢修。抢修应在氨气检测装置无报警后进行。
7)氨区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同时做好防雷击措施,安装并保证接地装置良好。
8)蒸发器及缓冲罐在操作时应缓慢进行,防止因液氨迅速膨胀造成高速气流摩擦生热,发生爆炸。
9)运输槽车运送时要灌装适量,不能超压超量(85%)运输,运输车辆应避开高温时段,防止曝晒。
10)氨储存及输送系统应设有紧急泄压装置及可供抢救时喷洒水雾的消火栓等消防设施。
11)氨区配备必要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化服、防静电服、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必需的防护用品和急救药品。
12)事故抢修时使用专用器材和工具,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同时应避免氨与氧化剂、酸类、卤素等接触。
13)对消防和喷淋冷却系统进行检查和试验,保证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当有微量氨气泄露时,运行人员可启动淋水装置,对氨气进行吸收,减少氨气污染。
14)氨区及脱硝系统使用的安全阀具备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校验合格报告。
15)保证氨气检测装置和压力检测装置正常工作。
16)保证氮气吹扫工作的正确进行,氮气装置的可靠运行。
17)氨区周围30m内严禁烟火,如确需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
18)加强氨区管理,氨区大门上锁,由发电部负责,严禁人员随意出入氨区。
19)为确保氨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安技部应明确运行、检修部门管辖范围和操作分工,运行检修部门应明确定期工作标准,行政部应明确氨区疏散地点。
20)发电部制定标准巡检路线、标准启动前检查卡、操作卡,检修部门做好综合检修作业程序文件,从而规范运行和检修人员的工作行为,避免发生误操作和习惯性违章。
2.预警行动
(1)预警条件
1)巡回检查时便携式氨气泄漏检测仪发出报警。
2)液氨运输槽车行进中或在氨区接卸中发生泄漏。
3)4小时内连续发生氨浓度低值(氨泄漏)报警。
4)环境温度超过40℃且液氨储罐压力值有升高趋势。
(2)预警反馈
1)发电部辅机长向当班值长汇报氨区情况。
2)达到预警条件时,由当班值长向公司生产副总、副总工程师、安技部、公司值班人员、发电部、设备部等部门负责人汇报。
3.预警结束
当氨泄漏缺陷或液氨运输槽车泄漏缺陷已处理结束,辅机长汇报当班值长,当班值长宣布预警结束,并通知到各相关部门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