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创业概念

第三节 公益创业概念

作为助老志愿服务组织,我们在培训志愿者的过程中,不仅可以介绍志愿服务的理念,更可以引入社会治理创新的部分概念,以及公益创业的一些思路,启发志愿者在今后的服务中从一个参与者和执行者,逐步转变为活动的发起者与设计者。而这是对志愿者“赋能”的过程,让“每个志愿者绽放出来”。

为什么要赋予志愿者“社会企业”公益创业的理念呢?

这与专业的视角分不开。当一个普通人看待社会问题的时候,可能由此引发出对社会现象的抱怨、排斥与厌恶,但从社会企业家的视角看来,他们在寻求可能的方法去变革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法,对他们来说,“凡有问题产生之处,就是可能创业的机遇”。

如何从一个志愿者,成为一个可以发现问题,并着手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企业家呢?

首先要帮助志愿者理解公益创业的概念和相关案例。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这正是对这种“小政府 大社会”型的新型管理创新体制的倡导。(https://www.daowen.com)

一个真正富足的社会并不是1%的少数有钱的人为社会做了99%的贡献,而是占社会99%的多数普通人每人只多做了1%。

政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可以减少行政费用和腐败现象,提升社会的自我服务能力,是政府转型的内在要求。同时,公益慈善机构要本着非营利的原则,为社会提供服务。政府需要开展的项目可以通过购买获得,既省了人力成本,又可以选择多种服务范畴的最佳服务机构,多了遴选的可能性,只需多加监管,让资金更好地落在实处。

公益组织应当为志愿者设计适合其发展的“阶梯式”培训模式,应该有一个初始考核阶段,让初级志愿者先参与,学习,当他们认同了组织的发展理念后再进一步考虑吸收接纳;之后应充分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让他们自主参与到项目的设计中来,从被动的服从者变成主动的参与者,倡导“助人者”和“受助人”共同开发的“参与式服务”。既调动了受助人的积极性,又充分挖掘了他们的潜能。

当然,在中国,我们老是提到“鼓励创新”,然而在具体的执行当中,一旦做的与别人不一样又会遭到许多的阻碍。在实现自己的想法过程中总是要与各行各业的人打交道,然而这些人却不希望有任何的变动,希望稳稳妥妥地把任何事情做的毫无差错,障碍越来越多,最终有想法的人、有创新的项目也被搁置了。在我们看来,无论是哪一行的人,尤其是青年人,更应该为其提供机会让不同的思想和方案在市场当中得到检验,留出失败的余地,只有这样,成功的创新才有成长的空间。

正如顾远老师在《社会企业的业务模式》一文中说的:“整合多方力量,激发受助人的主动创造性,建立创新的业务模式,致力于系统性的解决社会问题,这些正是社会企业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