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夕阳再晨服务队管理办法

附件4:夕阳再晨服务队 管理办法

一、北京市夕阳再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下称中心)是服务于全国社区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各服务队不得脱离中心而存在,应当服从服务队一切合理安排。任何个人不得以夕阳再晨的名义谋取个人利益。

二、各服务队应当选出一到两名负责人(服务队负责人),负责各个服务队的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同中心的汇报联系。

三、中心有责任为各服务队骨干成员提供适当的培训机会以及名额,同时有义务提供每次活动志愿工时的工时码。

四、各服务队都具有向中心提出合理建议的权利,只要可行有利,则可以采纳。

五、服务队下设各部门不涉及根本利益,中心不予以干涉,各个部门应互相帮助,互相配合,分工明细,共同为服务队的发展努力。(https://www.daowen.com)

六、对外签订任何合同,须上报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签订。

七、对于新入服务队,中心将派1~2名人员负责对他们进行指导工作与核心成员培训,帮助指导寻找社区,并确保将我们夕阳再晨的宗旨和精神、活动开展形式传达到位。新入服务队应尽快按照规格将横幅、旗帜制作完成,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开展活动之前,服务队负责人应认真通读《夕阳再晨服务队工作手册》,以便活动开展顺利。

八、每次活动结束,服务队应自觉于 48 小时内上传每次活动的相关材料(志愿者和老人的合照、新闻稿)至公共网盘(或夕阳再晨官网),要求材料符合规定要求,不得偷工减料。

九、各个服务队应当建立起自己的微博,并尽量申请微信公众号,派由专人进行管理,每次活动在各个平台上进行宣传反馈,要求每次活动至少两条微博,且微博话题根据中心要求进行设置,每条微博需@包括夕阳再晨官微在内的三个微博用户。

十、每个学期初,中心将对完成协议要求的服务队一次性发放上学期补贴,补贴金额可自行分配。同时根据各服务队活动完成形况分配志愿者证书。

十一、每学期末中心提供评优名额并且评选出优秀志愿者、优秀核心骨干、优秀服务队,并予以表彰与宣传。

十二、每到一个新的学年,各个服务队应做好新老成员的交接工作,并且报备给中心。

十三、学期结束反馈学期财务报表,学期报表应于学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给出。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