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康熙元年(1662)秋天,李渔离开居住了12年的杭州,举家迁往金陵(今江苏南京)。李渔初期居住在金陵闸。他作有《戏题金陵闸旧居》联:“二柳当门,家计逊陶潜之半;双桃钥户,人谋虑方朔之三。”意指家中财产不到陶潜的一半,而幽默诙谐的程度却接近东方朔的十分之三。题下小注称:“门外二柳,门内二桃,桃熟时人多窃取,故书此以谑文人。”[2]可见住处较为简陋,他人可以轻易进入墙门之内。李渔在《癸卯元日》诗中写道:“水足砚田堪食力,门开书库绝穿窬。”[3]癸卯为康熙二年(1663)。诗句表明了住处简陋的情况,同时也反映出李渔此时不仅写书,而且刻书、售书。他在《粤游家报之一》中也说:“离家后记起一事。靠东一带墙垣,单薄之甚,此穿窬捷径也;又兼奴辈善睡,欲其为司夜之犬难矣。为今之计,欲尽立木栅,则数间之屋,非十余金之费不能。米盐莫支,何从办此?不若以生平所著之书之印版,连架移入其地,使之贴墙,可抵一层夹壁,贼遇此物,无不远之若浼。”[4]据黄强分析,李渔游粤的时间当在“康熙三年(1664)春或康熙四年(1665)春”[5]。此段文字提供了三个信息,一是房屋墙壁单薄,二是家中存有供印刷的雕版,三是家庭生活拮据。
李渔的经济来源,除了写书、卖书,就是外出拜谒、交结权贵,以获得资助。这也是李渔交游广泛的原因。李渔在给友人的书信中说:“二十年来负笈四方,三分天下,几遍其二。”[6]“渔二十年间游秦、游楚、游闽、游豫,游江之东西,游山之左右,游西秦而抵绝塞,游岭南而至天表。”[7]在长年累月的奔波中,李渔所获得的财物均不如人意,唯有西秦之游所获颇丰。他在致友人信中说:“渔终年托钵,所遇皆穷,惟西秦一游,差强人意,八闽次之;外此则皆往吸清风、归餐明月而已。”[8]李渔游秦的时间为康熙五年(1666)和六年(1667)。他在回家前的《秦游家报》中写道:“此番游子橐,差胜月明舟。不足营三窟,惟堪置一丘。”[9]正是拥有了这笔资金,李渔回到南京后,着手建造芥子园。不得不指出,李渔回到南京后写了一首诗:“入门诸事逼,万有尽归无。费尽终年力,难偿积岁逋。买山更何日,托钵又穷途。赢得归来夜,花间酒一壶。”[10]似乎他西秦之游所得都用来偿还积年累月的债务,并无资金用以建园。其实不然。第一,前一首诗表达的是想买一丘地来建屋,而此处的“买山”,是指添置恒产,两者的含义并非一回事。第二,李渔在诗文中经常夸大贫穷的情况,这是他以此来获资助的策略,此诗即是例证。
芥子园建成于康熙七年(1668)七夕之前。方文《李笠翁斋头同王左车雨宿》云:“故人新买宅,忽漫改为园。叠石岩当户,看山楼在门。客来尘事少,雨过瀑声喧。今夜哪能别,连床共笑言。”[11]诗中所称之“园”,即为芥子园。“雨过瀑声喧”“看山楼在门”的诗意与《闲情偶寄·居室部》有关芥子园的描述高度一致,说明芥子园此时已经建成。“连床共笑言”则表明芥子园已可接纳客人居住。方文诗集系分体裁编年而成。此诗前一首《寒食有感》注云:“以下戊申年作。”此诗后一首为《七夕送徐子能归吴门》。戊申为康熙七年(1668)。又,余怀《玉琴斋词》亦系编年而成,集中有《满江红》二首,词前小序云:“同邵村、省斋集笠鸿浮白轩听曲二首。”而此二首词前为《念奴娇》(自寿),其中有“我已五十加三”语;此二首词后为《满江红》(祝园次五十),园次为吴绮的字。据余怀、吴绮的生平,可考定这两首词作于康熙七年(1668),而此时芥子园浮白轩已可接纳客人听曲观戏。确实,芥子园内有一块由龚鼎孳手书“芥子园”三字的碑文额,落款为“己酉初夏为笠翁道兄书”[12]。己酉为康熙八年(1669)。但并不能以此来否定芥子园的建成时间。因为芥子园是一座集房屋、园林于一体的建筑,碑文额为园林内的装饰,可以题写于主体建筑完成之后。同时,李渔一生行事好铺张,从方文的诗中也可以看出这一点。李渔原来只是打算购置新宅而已,却忽然将宅改为园,其建造工程量大增,建造、装饰的时间也拉长。主体房屋落成后,园林的装饰则是不断完成的。
李渔在《芥子园杂联》序中说:“此予金陵别业也。地止一丘,故名‘芥子’,状其微也。往来诸公,见其稍具丘壑,谓取‘芥子纳须弥’之义,其然岂其然乎?孙楚酒楼,为白门古迹,家太白觞月于此。周处读书台旧址与余居址相邻。”[13]署门对联云:“孙楚楼边觞月地,孝侯台畔读书人。”经考证,芥子园原址位于中华门内江宁路西侧老虎头5号。[14]李渔在《闲情偶寄·种植部》又说:“芥子园之地不及三亩,而屋居其一,石居其一,及榴之大者复有四五株。”[15]说明了芥子园的规模及房屋与园林的占地情况。顺便指出,现在南京建造的芥子园并非位于原址,而是在三条营蒋百万故居西侧,与原址相距约300米,占地面积约2400平方米,也超过了“不及三亩”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