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一般规定

6.1 一般规定

隧道设计应从路网规划全局出发,综合考虑公路的总体功能、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安全可靠、经久耐用、美观环保、经济节约的原则,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图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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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 棚式明洞出口隧道

(1)隧道选址应尊重自然客观条件,综合分析隧道区域自然条件、隧道规模、隧道线形、施工难易、环境保护等因素,充分研究隧道所处地层条件及营运期区域环境变化的影响,以充分发挥隧道在绿色公路中的功能和作用。

(2)隧道主体建筑应按永久性结构设计,建成的隧道应能适应公路长期运营的需要,方便养护作业,并具有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必要的检查、维修设施。

(3)隧道勘察设计应重视隧道工程对周边生态环境及水资源的影响,对隧道弃渣、排水工程等应按永久性工程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与隧道主体工程同步设计。

(4)在隧道建设全过程遵从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工的指导思想,根据不断更新的地质、环境、施工信息开展信息化动态设计。

(5)隧道弃渣应提高综合利用率。隧道岩石质量经试验分析后,对碎石原地破碎,优质碎石可用于混凝土骨料,次级碎石可以用于路面碎石垫层,残渣碎石可用于路基填筑材料,多余弃渣运送弃渣场集中处理或弃渣造田。

(6)隧道的通风系统及照明系统应采用智能通风控制系统和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并推广采用供配电系统节能技术和清洁能源供电设备,比如风力发电、太阳能等;推广高效耐久型照明技术与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