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天华投海,以抗议日本政府之诬蔑。以自身之殉为留学生示警,以图其强

陈天华投海,以抗议日本政府之诬蔑。以自身之殉为留 学生示警,以图其强

同盟会成立3个月后的一天。

在孙中山领导的反取缔运动中,一件骇世新闻发生了——同盟会会员、留日学生陈天华投海自杀了!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飞遍大街小巷……

12月8日黄昏,残阳如血。

人们把陈天华的遗体从海中打捞上来时,尸体已经酵化发白发胖。人们将他放在一辆敞篷车上,缓缓送进了太平间。所有围观者无不潸然泪下。

同伴在整理陈天华的遗物时,又发现了他的绝命书:

……近该国文部省有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之颁,其剥我自由,侵我主权,固不待言。倡为停课,鄙人闻之,恐事体愈至重大,颇不赞成。然则既已如此矣,则宜全体一致,始终贯彻,万不可互相参差,贻日以口实。幸而各校同心,八千余人,不谋而合,此诚出于鄙人意料之外,且惊且惧。惊者何?惊吾同人果有此团体也;惧者何?惧不能待外也。然而日本各报,则诋为乌合之斥,或嘲或讽不可言喻。如《朝日新闻》等,则直说为放纵卑劣,其轻我不遗余地矣。……鄙人心痛此言,欲我同胞时时勿忘此语,力除此四字,而做此四字之反面,坚忍奉公,力学爱国,恐同胞之不见听,而或忘之,故以身投东海,为诸君之纪念。……但慎毋误会其意,谓鄙人为取缔规则而死,而更有意外之举动。须知鄙人原重自修,不重尤人。鄙人死后,《取缔规则》可了则了,切勿固执。惟须亟讲善后之策,力求振作之方,雪日本报章所言,举行救国之实,鄙人虽死之日,犹生之年。

综观绝命书,陈天华当时本不赞成全体罢课,但既罢课之后,又怕未能贯彻始终,心甚恐惧。及见日方于《朝日新闻》谩骂中国留学生,遂奋于而投海自杀,以抗议日本政府之诬蔑,并以自身之殉为留学生示警,使之致力于自身与革命思想的修养,讲求自强之道。

这天,也是留学生罢课的第四天,陈天华之死无疑是晴天一声霹雳,给风起云涌的反取缔运动添上一把火,留日学生被激怒了,像涨潮的海。他们将陈天华遗体抬出街头,高呼口号,游行示威,以抗议日本当局宣布的《留学生取缔规则15条》。

陈天华,为唤醒国人革命反满曾起过重大作用,其《警世钟》、《猛回头》,永为不朽的革命之作。他在《警世钟》中,大呼其声:“手执钢刀九十九,杀尽仇人方罢休。”此时这位血气方刚的青年,为抗议日本政府而投海自杀,亦云悲壮,永垂不朽!

陈天华,字星台,别号思黄,湖南省新化县人。父为小贩。陈少年即善属诗文,曾撰写反满文字和小册子,散发于长江沿岸各省。1896年入求实学堂。1903年由求实学堂资送入日本留学,就读东京弘文学院。约在1903年下半年或1904年间,他曾和杨守仁等编辑《游学译编》、《新湖南》等刊物。曾积极参加拒俄义勇队,以军国民教育会“运动员”职务,回国策动武装起义。起义失败,逃亡日本,与宋教仁等创办《二十世纪之支那》。1905年7至8月间,加入了孙中山发起组织的中国同盟会。本年冬,发生中国留日学生反对日政府文部省之《取缔规则》运动,陈天华为抗议日政府之诬蔑中国留学生,投东海而死,实为遗憾。

欲说清陈天华之死,还得从学潮起因说起。留日学生自1901年以来,不断创办宣传西方民主和反满革命的刊物,以及印刷反清革命的书籍。清政府对此大为恐慌,视之如洪水猛兽,必欲尽除之而后快。1903年8月,张之洞向日本驻华公使内田康哉提议制定对留日学生严加限制的各种规则,又叫“取缔规则”。9月,在中日商约会议中,庆亲王奕劻和张之洞又向日本再三言及此事。并将约束章程交给日本公使,转送东京。清廷公使也向日本外务省交涉此事。几经商讨,至1905年4月,日文部省向日内阁总理大臣兼外相桂太郎具陈意见,以为中国留日学生议论其本国政治和行政等问题,是越轨行为,有订立相应规则以限制之必要。

同年11月2日,日本文部省颁布了《关于今清国人入学公私立学校之规程》,共15条。

这个规则,又称《留学生取缔规则》,它严重地限制了留学生的自由,把留学生完全置于清政府控制之下,没有清使馆的同意,就不能入学。

同盟会成立后,各省会员先后回国从事反满革命运动,排满宣传开始深入国内广大民间。所谓民间,也多半是底层知识界。清政府清楚此种排满思想的危险性,便于1905年11月25日,谕令各省督抚严禁排满宣传。

东京中国留学生,马上注意到《取缔规则》的严重性,但未即行动。至11月30日,收纳中国留学生的各校,发出布告,限各校中国留学生在三日内,将本人原籍、现址、年龄、学籍、经历具报。中国留日学生便群起反对。留学生总会干事和各省职员联名致书驻日公使杨枢,要求公使向日本政府交涉,取消《取缔规则》中之第九、第十等条。日本之弘文学院、经济学堂、早稻田大学、清国留学生部、大成学校、成城学校、东斌学校、东业实业学校等8校中国留学生代表,也于同日在留学生会馆集会商讨对策。12月4日,弘文学院中国留学生首先停课,表示抗议。12月5日,300名中国留学生聚会于富士见楼,要求取消全部规则,认为此章程有辱国体,应完全废止。程家柽又发表《反对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之理由》刊于东京《朝日新闻》,倡议集体罢课,如仍不能达到目的,则不惜返国。文曰:“既深恶祖国专制,志于推翻,又何苦郁郁受异国专制压迫?”此后,各校中国留学生纷纷响应罢课,风潮益烈。日政府对此置之不理,于《朝日新闻》著文嘲讽与谩骂中国留学生,谓此次风潮系因“清国学生过于狭义解释令文之结果与清国人特有之放纵卑劣意志而发,其团结亦颇为薄弱”。

陈天华死后,东京留学生罢课“风潮又汹涌起来”,有的中国留学生,尤其是北京的留学生,不愿参加,便出外旅游,躲避风潮,总之,形成全体中国留学生的总罢课局面。12 月13日,中国留日学生为抗议日政府之《取缔规则》,有近300人集体退学返国。订票返国者,总计不下2000人。返国学生均不坐日本人的船,态度坚决。

但对于返国,同盟会骨干人物胡汉民、汪精卫等(中山先生此时不在日本)坚决反对,认为应为革命大业而留在东京坚持革命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尤其要坚持办《民报》。而宋教仁和胡瑛,也是同盟会要员,却提倡中国留学生退学归国,以示不妥协的坚决态度。大多数人则倾向于宋、胡二人的主张。胡且被选为学生联合会会长。在学生联合会开会时,两派争论得非常激烈。当时学生联合会为此竟于全体留学生俱乐部宣布胡汉民与汪精卫之死罪。秋瑾主张返国则更为激烈。最后召开同盟会党部会议,各省代表均到场,经辩论,决议解散学生联合会,通过胡、汪主张。后经交涉,“取缔规则,遂无形打消,学界以安”。1906年1 月13日解散学生联合会。15日复课。反《取缔规则》运动胜利结束。

陈天华死后,其灵柩被送回湖南老家,葬于长沙岳麓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