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案例实录

农民赵某因“右肺肺癌”入住某医院,接受了“右全肺切除”手术。术后72小时,赵某出现大出血,因失血性休克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赵某的家属认为,赵某死亡是由于医院在实施医疗过程中存在明显过失,要求医院赔偿损失。在与医院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赵某家属决定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医院赔偿损失。那么,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如何计算呢?

律师分析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规定了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项目和计算标准,受害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损害情况,向医院提出合理的请求,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当然,根据条例的规定,赵某的家属最终能够得到的赔偿数额具体是多少,还要由法院综合考虑医疗事故的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因素之后,依照法律法规来确定。

法条链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温馨提示

确定医疗事故赔偿的数额时通常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医疗事故等级,即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2)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3)医疗事故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4)费用项目与修复、缓解医疗事故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必要性、合理性。

自测小题

选择: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哪些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17]

A.医疗事故等级

B.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C.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D.医院的等级和经济实力

E.患者的家庭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