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假药”是如何定义的?
2025年08月10日
我国法律对“假药”是如何定义的?
案例实录
小王由于感冒引发慢性咽炎,于是,小王决定购买标明适应症为慢性咽炎的中成药来服用。可是,1周过去了,他的病情还是没有好转。小王对自己吃的药产生了怀疑,便拿到药监部门做了检验,结果显示,此药的主要成分为山楂和蜂蜜,没有任何治疗作用。那么,小王是买到假药了吗?
律师分析
本案中的药经相关部门检验,其成分并不能起到治疗作用。根据《药品管理法》第98条的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都属于假药范畴。小王服用的药丸由不能治疗咽炎的非药物加工而成,其标明的治疗症状与实际治疗效果明显不符。因此,小王买到的药可以认定为假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
温馨提示
药品不同于一般的消费品,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法律对药品有着更严格的管理。我们在买药时尽量到一些大药店或者医院购买,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自测小题
选择:以下情形中,按假药处理的是:( )。[7]
A.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B.变质的药品
C.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