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自组织群体
我们已经知道人类的自我意识为每个人引入了一个压倒一切的目标,这个目标高于生存和繁衍后代这一目标:为自己创造有意义的生活,这种生活能够回答作为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个体所感知到的问题——“我为什么活着?我为什么会存在?”
每个人终其一生都在探求这个问题,得到的答案——常常不止一个答案——会随时间而变化。正如我们所知,实现这第三个目标与实现另外两个人类和其他没有自我意识的生命所共有的更主要的目标一样重要。继人类出现之后,自我意识的形成使这个人类特有的目标在其存在期间更为重要,人们确切地知道对生命意义的探求是人类独有的特点。
作为社会性动物,人类对有意义的生活的渴望对其行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正如我们所知,人类和其他社会性动物一样,能够想方设法与以促进每个群体成员的生存为目的的自组织群体中的他人合作。因为有自我意识,人类能够思考合作的性质。而且,因为能够共享语言,人类能够与群体中的其他成员清楚地表达和讨论关于合作的想法。随着对每个人都至关重要的第三个目标——过有意义的生活——的出现,人类也开始寻求一些方法,去与以促进成员实现追求有意义的生活为目标的自组织群体中的他人合作,并且去思考这一目标,去清楚地表达和共同检验对目标的思考。
因此,语言的社会性作用有了全新的维度。因为如果没有语言,预计人类也会和其他有意识的动物一样,组成以生存为第一目标的自组织群体。但是,对过有意义的生活的渴望只有在每个合作方都能理解另一方的“有意义的生活”的条件下才能得到共享。这是一个哲学概念,取决于对概念的形成和发展的思考。共同思考用语言进行,并且只有用语言才能进行共同思考;共享对某种有意义生活的追求,也只有通过与群体中其他成员对有意义的生活进行共同思考、表达和讨论才能实现。
人们思考并讨论他们正在做的事,因为对这些事情进行思考和讨论就是在对群体中个体成员的目标和群体的整体目标进行审视。这种审视让人们得以评估群体在推动个体目标实现中发挥的作用。当人们发现留在群体中的好处大于离开或者解散群体的损失时,他们会努力想办法留在群体中。人类群体的存续问题在任何时候都值得讨论和再评估。
接下来谈一谈作用方式。人类群体是围绕他们感知到的共同目标组成的。群体中个体成员的具体目标必然互不相同。而且,由于每个成员使用的独特语言互不相同,也无法得知个体目标之间的相似度。清楚表达出来的自组织群体的目标也不可能与群体中任何成员的目标一致。所以,群体中的个体之间必然存在紧张关系(目标冲突),个体和群体之间也必然存在紧张关系(还是目标冲突)。
每个群体成员都意识到了这些紧张关系。但是,只要组成群体并使之继续存在的利益整体上大于离开或解散群体的损失,让群体存续的愿望就会是头等大事。但是,面临这么多互相冲突的目标,怎样维持人类的自组织群体呢?
为了防止群体受各种目标之间紧张关系造成的离心力的影响而瓦解,只能在所有成员之间达成协议,建立一套大家都遵守的规章制度。利用为群体及其成员建立行为规范的社会契约机制,唯一的目的是为了成员个体及群体目标得以实现并不被扰乱,从而让群体得以存续。制度可以是明确的规定,或者隐含在合作的传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