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有意义的生活

49 理解有意义的生活

人是如何理解怎样实现有意义的生活的?每个人必须追求的自己独有的生命意义来自何处?

我们不知道以上问题的答案。在本书的讨论中,我们知道了人是如何认识周围的世界的,虽然还没有认识到构成人类理解事物的基础的自我意识。但如何寻找生活的意义?

我们知道所有探寻生活意义的方法:通过探究、好奇心、交流和交易、与探寻生活意义的他人合作。但这些也仅仅是一些方法,它们只能告诉我们探寻活动是如何进行的,却无法揭示我们所探寻的生活意义的本质。

每个人对生活意义的探寻不仅对其本人而言是独一无二的,也涉及并非完全为其他人所理解的对“意义”的界定,承认这一点就是承认判断他人对有意义生活的看法是否合理是无益的。是否合理是因人而异的。在社群内部,成员之间可能就合理性会有些相同的观点,但观点相同并不能使得社群内部或外部特定的个人持有相同的看法。

这种说法有深远的影响。这么说就意味着,虽然群体可能会拒绝接受任何个人的对有意义生活的观点(或者任何其他群体成员对有意义的生活的共同观点),但群体无法否认这个人对生活意义的界定。群体可以通过将这个人逐出群体,或者结束这个人的生命来拒绝接受这个人的观点——控制欲在这里起了作用。群体也可以通过谈判(或许会用强制的办法)使个人调整自己对意义概念的界定,从而与群体成员共同的界定更加一致。但最终个人才是唯一可以对自己的生活目标进行选择的人。

宽容的群体允许多种意义同时并存。所以,在宽容的群体中,只要个体成员对自己生活意义的探寻不受他人干扰,那么他就不会觉得他人对生活意义的探寻对自己有害。但宽容是有限度的。如果某个群体成员对自己生活意义的追求降低了其他成员实现自己生活目标的能力,这个成员常常被群体定义为“罪犯”。通过对“罪犯”进行定义,并且从一定程度上消除被群体视为有害的犯罪活动,群体便维持了其作为由“无罪”成员构成的自组织子系统的完整性。人们常常认为群体中的罪犯会离开群体(或者被驱逐出群体)到其他地方组成自组织子系统,在这个子系统中,其成员认为他们对生活意义的理解不会互相干扰。

每个群体都会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宽容,因为每个群体都是由形形色色不同的人组成的,这些人对有意义的生活的理解必然不完全相同。所以,每个群体必须由自己决定其愿意展现出来的宽容程度。一般而言,近年来西方文化对自己所能允许的较大程度的宽容常常感到自豪。但即便是在西方文化中,每个社群的宽容程度也在持续不断地变化。这就意味着群体给予个体成员的宽容程度,个体成员追求自己确定的独有的生活目标的自由程度,以及个体成员一生中追求自己独特的受教育的自由程度因群体的不同而不同,因时间的不同而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