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繁衍;养育子女

48 理解繁衍;养育子女

人类从一出生就开始试图认识“繁衍”。

这种说法似乎有些奇怪,因为人开始对繁衍有意识是在出生若干年以后,而且也只有到了青春期才具备生殖能力。但人们常常会忘记繁衍的关键是养育子女。繁衍远远不只是生孩子这么简单,孩子出生后还要保证他能存活到成年。而且,由于婴儿出生时若没有成人的积极干预就没有能力实现自己的生存目标,所以养育婴儿的人——婴儿的父母以及他们养育子女的方式就成了人类繁衍的重中之重。

婴儿从出生开始,甚至在并不完全具备自我意识的时候就能意识到自己被养育了。直到19世纪人们才认识到这种儿童早期意识的价值,那时人们才开始深入研究自我意识,而当时被称为“潜意识”的自我意识还没有被囊括到人类意识的发展中。婴儿对父母养育的意识,成为婴儿对怎样为人父母和成功进行繁衍的理解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人类一直认为父母的养育是人类繁衍的关键。从最早的时候人们就非常重视如何在各种社会环境中“恰当地”养育孩子。人们一直在寻找一种不仅能够保证孩子能活到成年,还能保证其成年后生殖后代的育儿方法。

找到恰当养育方法的难点在于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父/母对有意义的人生有自己的理解。他可能会意识到他人对于有意义的人生的理解,在自己解决问题时也很可能会考虑他人的理解,但最终指导自己人生的是他自己得出的独有的生活道理。

所以父/母养育子女,给子女提供足够的用以存活的必需品,当他们面对要给孩子提供一种能够使他活得有意义的方法时,自然就把有意义的生活的概念和自己的生活经验联系起来。这是不可避免的,即便父母与此同时能够意识到孩子最终不会受父母认识的影响而形成自己对有意义的生活的独特认识。

因此关于养育子女的矛盾就是:如何养育孩子,给孩子提供能够追求自己有意义生活的环境,同时目睹孩子在追求的过程中偏离父母所理解的有意义的生活。因为每天孩子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鼓励这种偏离只会导致以下两种结果之一:父母在观察孩子时对自己有意义生活的理解产生质疑,或者父母试图用自己的经验质疑孩子对有意义生活的理解。第一种结果会导致父母的理解不稳定,后者导致孩子的理解不稳定。因为父/母和孩子在追求生活目标的过程中都希望目标稳定不变,所以在养育子女方面就出现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唯一能使人免受由于对有意义生活的追求与父/母(父母)对此的理解存在偏差所带来的困扰的方法就是,在成长过程中离开父母的养育或者成长中至少有一个阶段不用父母来养育。在这种环境中,固有的父母与子女的矛盾冲突暂时得以缓解,孩子就有机会形成独有的追求自己生活目标的方式,而不用负担来自负责其生存的监护者或大或小的干预。

自相矛盾的是,除了培养孩子追求生存,并与孩子合作认识世界,良好的教养还需要父/母在孩子追求其目标的过程中做到与孩子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