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复

林复

林复,字端阳,括苍人。学问材具,皆有过人者,特险隘忍酷,略不容物。绍兴中为临安推官。有告监文思院常良孙赃墨事,朝廷下之临安狱,久不得其情。上意谓京尹左右之,尹不自安。复乃挺身白尹,乞任其事。讫就煅炼成罪,当流海外,因寓客舶以往。中途遇盗,无以应其求,盗取常手足钉著两船舷,船开,分其尸为二焉。林竟以劳改官,不数年为郎,出知惠州

时,常有姻家当得郡,愤其冤,欲报之,遂力请继其后,林弗知也。既知惠,适有诉林在郡日,以鸩杀人,具有其实,御使徐安国亦按其家,有僭拟等物。于是有旨令大理丞陈朴追逮,随所至置狱鞫问。及至潮阳,遇诸道间,搜其行李,得朱椅黄帷等物,盖林好祠醮所用者,乃就鞫于僧寺中。林知必不免,愿一见家人诀别。既入室,亟探囊中药投酒中饮之。有顷,流血满地,家人号泣。使者入视,则仰药死矣,因具以复命。然其所服乃草乌末及他一草药耳,至三日乃苏,即亡命入广。其家以空柩归葬。始就逮时,僮仆鸟散,行囊旁午道中。大姓潘氏者为收敛归之,了无所失。其家与之音问相闻者累年,至嘉定末始绝,竟佚其罚云。此陈造周士所记,得之括医吴嗣英,甚详。《夷坚志》亦为所罔,以为真死,殊可笑也。

注释:

①括苍:古县名,治所为今浙江丽水。

②材具:才干。

③绍兴:南宋高宗赵构年号(1131~1161)。

④推官:官名。唐置,为节度使、观察使等僚属。宋沿唐制,有节度推官、观察推官等名,实为郡佐。

⑤赃墨:贪赃。

⑥情:实情,真实情形。

⑦左右之:指使他,支配他。

⑧出知惠州:外任惠州知县。

⑨盖林好祠醮所用者:大概是林复喜好设醮行祠的用具。

⑩乃就鞫于僧寺中:便在僧寺中勘问审察。鞫:勘问。

⑪嘉定:南宋宁宗赵扩年号(1208~1224)。

⑫《夷坚志》:宋代洪迈著。是笔记小说集,所记皆神怪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