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魁传
世俗所谓王魁之事,殊不经①且不见于传记杂说,疑无此事。《异闻集》虽有之,然集乃唐末陈翰所编,魁乃宋朝人,是必后人剿入②耳。
按嘉祐③中,进士奏名讫,未御试,京师妄传王俊民为状元,不知言之所起,亦不知俊民为何人。及御试,王荆公时为知制诰,与杨乐道共为详定官。御试举人,设初考官,先定等第,复弥④之,以送覆考再定,乃付详定。初发考所等以对,覆考如同即已,不同则详其程文为定。时荆公以初覆所定第一人,皆未允当,于行间别取一人为首。杨乐道以为不可,议未决。太常少卿朱从道时为封弥,闻之,谓同舍曰:“二公何用力争?从道十日前已闻王俊民为状元,事必前定,二公徒自苦耳。”既而二人各以己意进禀,而诏从荆公之请,及发封乃王俊民也。
后又见《初虞世》所集养生必用方,戒人不可妄服金虎碧霞丹。乃详载其说云:“状元王俊民字康侯,为应天府发解官,得狂疾,于贡院中尝对一石碑呼叫不已。碑石中若有应之者,亦若康侯之奋怒也。病甚不省觉,取书册中交股刀自裁,及寸,左右抱持之遂免,出试院。未久,疾势亦已平复。予与康侯有父祖乡曲之旧⑤,又自童稚共笔砚。嘉祐中同试于省场,传闻可骇。亟自汶⑥拿舟抵彭城。时十月尽矣,康侯亦起居饮食如故,但愔愔不乐。或云:‘平生自守如此,乃有此疾。’予亦多方开慰。岁暮,予北归,康侯有诗送予,云:‘寒窗一夜雪,纷纷来朔风。之子动归兴,轻袂飘如蓬。问子何所之?家在济水东。问子何所学?上庠教化宫。行将携老母,寓居学其中。’云云。予既去,徐医以为有痰,以碧霞金虎丹,吐之;或谓心藏有热,劝服治心经诸冷药。积久,为夜中洞泄,气脱内消,饮食不前而死。康侯父知舒州太湖县,遣一道士与弟觉民自舒州来,云:‘道士能奏章达上清。’及诉问鬼神幽暗中事,道士作醮书符传道冥中语,云:‘五十年打杀谢、吴、刘不结案事。’康侯丙子生,死才二十七岁。五十年前岂宿生邪?康侯既死。有妄人托夏噩姓名作《王魁传》⑦,实欲市利⑧于少年狎邪辈,其事皆不然。康侯,莱州⑨掖县人。祖世田舍翁,父名弁,字子仪,诵诗登科,为郓州司理。康侯时十五余岁,三兄弟随侍,与予同在郓学。子仪为开封军巡判官,康侯兄弟入太学,不三年,号成人。子仪待苏州昆山阙,来居汶,康侯兄弟又与予在汶学。子仪谪潭州税,康侯兄弟自潭来贯鄢陵户。康侯登科为第一。省试前,父雪昆山事,自潭移舒州太湖县。康侯是年归舒州省亲,次年赴徐州任,明年死于徐,实嘉祐八年五月十二日也。康侯性刚峭不可犯,有志力学,爱身如冰玉,不知猥巷俚人语。不幸为匪人厚诬,弟辈又不为辨明。惧日久无知者,故因戒世人服金虎碧霞丹,且以明康侯于泉下。绍圣元年⑩九月,漕河舟中记。”
注释:
①不经:不真实,荒诞。
②剿入:加入。
③嘉祐:北宋宋仁宗年号(1056~1063)。
④弥:封缄。
⑤乡曲之旧:乡亲之谊。
⑥汶:汶上,县名,在山东省济宁市西北。
⑦《王魁传》:南宋传奇小说,叙王魁敫桂英故事。
⑧市利:获利。市,买。
⑨莱州:今山东莱州市。
⑩绍圣元年:公元1094年。绍圣:北宋宋哲宗年号(1094~1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