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与陈登科心有灵犀
1990年4月9日下午,我陪陈登科和他的夫人梁寿淦从华东医院出来,便驱车前往武康路。
一上车,陈登科就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低沉地说:“大同(吴强姓汪名大同)病得不轻啊!”当车驶近了巴金的寓所,陷入深深悲痛之中的陈登科轻声说:“不要停,再兜几圈。”显然,他不想如此伤感地去登门访客。
昨天,陈老对我说,明天看了吴强后还要去拜访巴老。据我所知,巴老年事已高,病痛缠身,一般情况下已不见客。我便去宾馆大厅给小林打了电话。小林表示,要征询一下爸爸的意见。不一会儿,小林来电告知,爸爸听说陈登科要来很高兴。陈老为了这次约见,推掉了当晚好友的宴请,还特意去理了发,整理了飘拂的络腮胡子。白发长髯,平静恬淡,犹如一位看透世事万物的哲人。晚上吃饭时,他说,按原计划,这次去北京后即返回合肥。所以改道先来上海,一是看望病中的吴强,二是向巴老报喜。
轿车从淮海西路转向复兴西路,过了乌鲁木齐路,一直沉默的陈登科不胜感慨地叹息道:“吴强陪我看望巴老,一晃已过去九年。”他的眼睛透过车窗望着吴强住过的那幢高楼。
1981年2月13日上午10时,由上海市文联办公室主任丰村安排,陈登科和肖马在吴强的陪同下,前去探望了巴金。
过了一阵,陈老似乎摆脱了心上的重压,示意开车。
这一次巴金没有站在院中等候。由于身体的原因,他已经行动不便,很少站立。他倚靠在客厅一角的藤椅里。比茶几略高的小圆桌上放着蛋糕、糖果,还有那架小收录机。陈登科一边热情问候一边上前与他握手,巴老手握得很紧,不愿意放开,俩人相互端详了一会儿。巴老说:“你留胡子了,有气度,长髯公。”陈登科说:“你也理了发,挺精神。”陈登科落座后说:“巴老,我这次去北京听到可靠的消息,看来快了。”巴老含笑说:“你没白忙。”陈登科真诚地说:“全靠你的启发和支持。”
1979年6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21日下午2点30分,在会场的休息室,陈登科和巴金相遇。他俩谈到即将召开的全国文代会,有许多看法相似。巴老还谈到“冯雪峰遗作”。他说:“前些时候刊物上发表了雪峰的遗作,找来一看,原来是他作为‘交代’写下的什么东西。我读了十分难过,再没有比这更不尊重作者的了。”他还说,所谓“遗作”,其实都是冯雪峰生前在历次“运动”中,尤其是“文革”期间,被迫写的一些自侮自辱、违心违实的“检查交代”文字,未经家属同意,被发表出来,无疑是对作者人格的侮辱,是对其形象的损害。巴老的话,触动陈登科想起了一个人。《渡江侦察记》《南征北战》《自有后来人》这3部电影可以说家喻户晓。而作者是谁?又有几个人知道?那就是沈默君。他是50年代著名的军旅作家,被称为中国的“西蒙洛夫”。那几部经典电影是他对中国电影事业的杰出贡献。他被打成右派,连降9级,被驱逐出长春电影制片厂。他流浪到安徽农村,靠做木匠糊口。凭什么剥夺他的著作权!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作品是他写的啊!居然美其名曰,历史是人民创造的,好作品是属于人民的,而他是反党反人民。这……这是什么逻辑?强词夺理,以权压人!“文化大革命”中,《自有后来人》被改编为京剧《红灯记》,红遍全国。沈默君一路乞讨到北京,去国务院文化组告状,声称自己是《红灯记》的原作者,要求申冤、平反。江青勃然大怒,说这个人坏透了,妄想剽窃革命成果,玷污革命样板戏,破坏京剧革命。结果,沈默君被押回安徽。这个人既有才气也有骨气,穷极潦倒之时,还写了自喻为蟹的对联:“进也罢退也罢,老子横行;蒸也好煮也好,死也硬气。”横批“天下第二蟹”。
当晚,陈登科在床上辗转反侧。联想到自己,“文化大革命”前已写了300多万字,出了5部长篇。江青点名诬陷陈登科是“国民党特务”,全国通缉,到处追捕。他先隐匿北京,后潜逃上海,与多多(后为他女婿)乘着小船在苏州河上漂泊了4天,结果难逃“无产阶级专政”的法网,被铐上手铐,关进建国东路的牢房……唉,作家算什么?作品算什么玩意儿?有什么保障?!他越想越觉得巴老因“冯雪峰遗作”被任意宰割所引发的深思,并由此形成“国家应该有一个法,来保护广大作家的著作权”的意见。此乃深谋远虑,他完全同意,于是连夜赶写了关于作家应该享有版权的议案,第二天便提交给大会。
过了一星期,陈登科又在《光明日报》发表了《对当前文艺工作的几点看法》。他在文中指出,应该允许作者有版权,不然,“文责自负”就是一句空话。几天过去了,却没有一石激起千层浪。10天后,正当陈登科陡生一种“知音少,弦断有谁听”的悲凉感时,江晓天(中国青年出版社编辑)从北京打电话告知他,8月8日,香港《大公报》刊登了巴金《纪念雪峰》的随想,还逐字逐句念道:“作家陈登科在《光明日报》上发表文章主张作者应当享有版权,我同意他这个意见,主要的是发表文章必须得到作者的同意。不能说文章一脱稿,作者就无权过问。”
正当因孤军匹马而深感寂寞之时,巴金掷地有声的遥相呼应,犹如一股暖风拂面而来。陈登科深受鼓舞。11年过去了,眼看当年开渠引水的努力即将促成水到渠成,陈登科才会说出“全靠你的启发和支持”这句话。
在接下来的交谈中,陈登科还告诉巴老,在论证制法的过程中,阻力还是不小。出版工作“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文化禁锢主义束缚的阴影,还时不时地干扰并成了阻力。讲到这里,陈登科问巴老:“电影《林则徐》看过没有?”巴老说:“看过呀,是部好作品!”陈登科叹了口气,说:“这位作者真是,可怜、可悲、可惜啊!”
《人民文学》1957年5月、6月的合刊本,发表了电影文学剧本《林则徐》,作者是吕宕、叶元。剧本后来由上海电影制片厂拍成电影,因吕宕已被打成右派,影片就除了他的名。吕宕被发配到农场接受劳动改造。有一天晚上,农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劳改人员集中在打谷场上,当电影放映队开始放映时,36岁的吕宕低着头哭了。银幕上放映的是《林则徐》,而他已成了罪人!从1960年至1966年,吕宕写成电影文学剧本《闯王李自成》。“文化大革命”一开始,他被抄家,这一剧本也在劫难逃,还成了新的罪证。后来这部稿子不知去向。
吕宕的悲惨经历,令两位老人神伤嗟叹,义愤填膺。巴老关切地问:“他现在怎样了?”陈登科回答:“79年底,我带着《回忆雪峰》和《对当前文艺情况的一点看法》去看望他。我对他说:‘我是文联主席、人大代表,我支持你提出要求恢复著作权的申诉。’没隔多久,他在寄给我的信中说:‘读了你带给我的两篇文章,原本已经死透的心又燃起希望。可是我到哪儿去申诉呢?现写成《给叶元的一封公开信》,一切听凭你的处置。’我帮他发表在80年《清明》第2期。现在他的心脏虽然已经搭桥,但走路困难,足不出户,天天昂首盼望,到哪一天才会有保护作家权益的法律条文出台,还他一个公道。至于创作,虽有心却无力。不过,他还是写写停停,创作了电影文学剧本《鲁迅先生》上下集。长影认为是一个好剧本,但因牵涉到一些历史的原因,还得等一等……这样一个人才,如果不是‘文革’的摧残扼杀,一定会写出许多好作品。”
沉默,还是沉默。他俩在想什么?吕宕的遭遇也许引发他们的切肤之痛。“文革”中,巴金的被批被斗被辱和丧妻之痛;陈登科的囚禁大牢妻离子散和16岁大儿子蒙冤被判无期徒刑;无数作家丧失尊严,受尽迫害,家破人亡,都是祸起文字之灾,饮恨笔墨之冤。这……这,倘若作家的安危被视如草芥,那么还会有谁诗兴大发,纵情笔端?
作家的权益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成了这次见面的主要话题。当谈到《著作权法》即将颁布,他们对文学创作的前景充满着希望,气氛也越来越轻松,又纵意而谈,融融洽洽。陈登科和夫人梁寿淦与巴金告别后走到会客室门口,陈登科又转过身来,与巴金对望了许久。那种无声的、气息相通的、莫逆于心的凝视,包含着心有灵犀的理解和信任。
当晚,与陈老聊天时,我提出了一直萦绕于心的疑问:“你为作家的权益挺身而出,当时为什么无人问津?”陈登科答道:“现在回想起来是可以理解的。当时有些长期被封杀的作家,因能重返文坛而知足,岂敢得陇望蜀;新生代的作者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直抒胸臆,一吐为快,对版权尚无切肤之感。”讲毕,陈登科满怀感激地说,“巴老的那篇文章,虽说是对我的议案的推波助澜,其实是他阅尽文坛波澜后的登高望远。往事不堪回首,痛定思痛,巴老热切希望通过立法来确保作家的权益。好的作品示人以真实。把心掏给读者的作家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文学创作的长久繁荣,才会有利于中华文化的发扬光大。”陈登科略一停顿,又继续说下去:“人之相知,贵相知心。有巴老的支持,千里同心,我尽抛心力终无悔!”
对于文坛上这段鲜为人知的往事,还有材料可以印证:
巴金1979年9月10日日记:“上午黄裳来。”[1]
他俩谈了什么?黄裳在1979年9月12日致姜德明的信中提及:“与巴金闲谈,他非常同意陈登科提出的要搞一个出版法,现在作家有许多权益没有保障,实例甚多,不只是经济问题。这个问题也没法说清。”
从黄裳所述的内容可以看出,如何保护作家的权益,巴金一直在进行深层次的思考。他对陈登科的支持,无疑就是对中国作家的最大关心。
在陈登科拜访巴老5个月后,也是在陈登科和巴金发出呼吁的11年后,1990年9月7日,著作权法草案终于由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同日,杨尚昆主席发布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著作权法》,并宣布该法将于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在《著作权法》实施18年后的2009年11月17日,国家版权局第一任局长宋木文同志在《建立和完善中国版权制度二十年》一文中写道:“在1979年6月举行的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著名作家陈登科同志提出:‘宪法规定的出版自由必须用法律形式予以保障,作者应该拥有对作品的著作权和版权。’”
陈登科为著作权所做的不懈努力已被披露,然而,人们并不知晓巴金为此所做的贡献。从事《陈登科生平与创作年谱》研究工作的陆志成曾在《陈登科的两个议案》一文中披露:“当著作权法公之于世的时候,陈登科由衷地说:‘当年巴金同志的文章,所发挥的声援力量,是不可低估的!’”
如今,作家已懂得必要时可以运用《著作权法》为自己维权,可是过去却因“无法无天”而受制于专横和肆虐。陈登科的振臂一呼,巴金的山鸣谷应,虽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被淡忘,甚至为后辈所不知,然而他俩在文字因缘中共证同心的真知灼见,已融化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法律条文中,其影响之深远已超越文学的范畴而恩泽社会。

巴金(中)、陈登科(右)
【注释】
[1]《巴金全集》第26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