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训正与宁波佛教孤儿院的建立

第一节 陈训正与宁波佛教孤儿院的建立

20世纪初的中国,常年的战乱与饥荒,造成了许多百姓的伤亡与家庭的破碎。宁波作为近代中国第一批的开埠城市,在恶劣的历史背景下,当地政府很快就面临着孤儿收容与教育的严峻问题。

1917年秋,宁波江东永丰寺住持岐昌和尚等诸多佛界高僧秉承先德八指头陀敬安(寄禅)上人的遗志,与甬上居士陈训正及其他众多乡绅、商人在宁波城北白衣广仁讲寺商议成立“佛教孤儿院”。此事可见《现代佛教学术丛刊》第86册《民国佛教年纪》民国六年条:

七月,宁波改组中华佛教会分部,以原设僧小学政办佛教孤儿院,释歧昌及陈屺怀为院长,圆瑛、太虚、傅宜耘等为董事。[1]

又,显宗《回忆宁波佛教孤儿院》云:“佛教孤儿院系在民国六年(1917年),沙门岐昌、谛闲、晙一峰、净心、宗亮、圆瑛、智圆、僧等秉承八指头陀敬安(寄禅)和尚之遗志,邀请甬上居士陈屺怀、张让三、张申之、赵芝室、蔡良初诸君,共同发起,集议于白衣寺内。中华佛教总会鄞县分会,拨助广仁街67号僧立普益学校为院舍。”[2]商议之后,陈训正作为应邀诸士之首,紧锣密鼓地为宁波佛教孤儿院的募集与成立奔走。因为得到了鄞县县长王家琦(字一韩)的大力支持,宁波佛教孤儿院的筹措工作于当年年末得以顺利推进。陈训正为此特作《劝诸山建白衣恤孤院,议数数不决,鄞知事王一韩力争之,遂定议。因奉二绝句,即题其纪念肖象》诗:

雄狮一吼佛低眉,多少孤寒诵大慈。

安得平原千百影,偏将襁褓绣金丝。

未必人生皆泡影,能留慧相亦前缘。

香花自是追功事,造像同尊万佛天。[3]

1918年2月11日,陈训正拟就并发布《宁波佛教孤儿院告募疏》。《觉社丛书》1918年第1期刊载:

天下无告之民四,而孤为甚。……嗟乎,自国家失仁政,而此四告者,于是益穷。……明州之佛教徒有岐昌、谛闲、一峰、净心、宗亮、圆瑛、智圆、僧朘、太虚者,诸山之先觉,而根性于慈悲以为教者也,概然有见于棣群之道,而议设孤儿院于鄞之白衣寺,……议既成,岐昌等以院事诿于余。余亦孤子也,回忆童昏无告之日,历历犹目前事,敢辞劳焉?遂承其事而述其由如此,并为呼之群。群之人孰不有慈爱之念乎?苟有应者,虽一丝一粟之微,亦被其仁而食其德矣。戊午元旦,慈溪陈训正。[4]

1918年5月12日,宁波佛教孤儿院以佛教“慈爱普度”为教义,以收容教育孤苦儿童为宗旨,以原先僧立普益学校为院舍,集结宁波宗教界、政界、商界三方力量,在宁波成立。在成立大会上,众人推举甬上居士陈屺怀为居士院长,永丰寺住持岐昌和尚为沙门院长,施祥寺住持智圆和尚为总务主任,同时以温岭人王吟雪为教务主任。宁波佛教孤儿院的成立轰动一时,《申报》在5月16日对此事进行了比较详细的报道:

宁波佛教孤儿院于十二日午后一时开成立会,会稽道尹代表沈嘿庵、警察厅长严友潮、鄞县知事代表刘亭孙、慈溪县知事代表姜可生及各界到者八十余人,僧界六十余人,并有女界慈善家十余人。开会后,首由在院孤儿就佛前行礼;次唱院歌;次孤儿向长官及来宾行敬礼;次唱欢迎歌;次由居士院长陈屺怀、沙门院长岐昌师先后报告组织情形;次警厅长严友潮君登台演说,略云:各国警察调查统计,所列犯罪者十人中,有七八人为幼无父母之孤儿,可知失教养之儿童,常易陷入于不幸之境遇。今有孤儿院为若辈谋教养之方,使将来不至流为乞丐、盗贼,是院之设,直接造福于孤儿,间接实造福于社会与国家云云;次宣读道尹训词及鄞慈两知事祝词;次来宾林瑞甫演说,痛论佛耶两教之兴衰,由其教徒能否实行其教义为枢纽,孤儿院即实行慈悲教义之唯一事业,异于从前僧界以普渡众生为口头禅,毫无实际云云,并对于僧界之意存观望者,加以针砭;次洪佛矢、洪承祁相继演说;次僧界太虚、圆瑛演说;次由孤儿致谢词而散。

又,显宗《回忆宁波佛教孤儿院》云:“1918年5月12日,佛教孤儿院正式成立。……孤儿院成立之初,推举岐昌和尚(江东永丰寺住持)为沙门院长,慈溪人陈屺怀为居士院长,智圆和尚(施祥寺住持)为总务主任,温岭人王吟雪为教务主任。”实则,陈训正早在清朝末年就已经将教育视野投向宗教界。清逊帝宣统元年,陈训正就与宁波佛教界,如天童寺住持八指头陀寄禅和尚等有识之士组织成立了“宁波僧教育会”。该组织希望以特种教育的形式推动宁波地区寺院僧人的教育事业。为了打消一些佛教人士和僧人对于当局提取私产归公的顾虑,表明致力于帮助僧侣培养德育及谋生技能的教育理念,时任宁波教育会会长的陈训正在成立大会上明确指出“移寺产用于兴学教徒,有益之事,方为保护佛教之正途”[5]的办学要求。此后,在陈训正及宁波佛教界人士的多方努力下,宁波逐渐创办了许多佛教学堂,宁波佛教界的众多僧徒开始接受有计划的教育工作。“宁波僧教育会”的成立,为8年后宁波“佛教孤儿院”的创办奠定了宁波政界、商界、佛教界合作的基础,从而促使宁波“佛教孤儿院”相对顺利地建设起来。

一套完备的规章制度是宁波佛教孤儿院正常运转的前提与保障。宁波佛教孤儿院的成立章程规定,孤儿院以全体董事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全体董事大会设常务董事会,于闭会阶段行使职权。除却上文所提及的人员任命外,还以张让三担任董事长,安心头陀傅耕宜为募捐董事。董事大会主要负责选举安排各部门的任职人员,筹措孤儿院经费,审核经济支出与预算,制定孤儿院的收容方针与教育政策。同时,宁波孤儿院的常务董事会每月第一星期开展常会,必要时则会增加临时会议,要求必须到场董事超过半数方能开会,且年终需指定账目报告,将募捐款项分送各僧院的沙门负责人。而佛教孤儿院的院长则为义务职务,总览孤儿院的一切院务,同时聘请孤儿院主事。主事和全体教职员组成院务会议,是院内最高管理机构,管理院内各类委员的推举及教务方针的指定。同时,保证常务董事会各项要求的执行。总体而言,宁波佛教孤儿院设有教育股、工务股和会计股。不同股设主任一人,教工若干,干事们分别掌握学校的教育、工场、会计等各项事务,对主事和院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