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格雷欣法则
迄今为止,我们对影响货币购买力的因素的讨论,只限于有且只有一种流通货币的情况。接下来,我们将考察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货币的制度。
早期货币史的一项主要困难,在于如何使两种(或两种以上)金属货币同时流通。其中一种金属货币单位会变得比另一种便宜,而便宜的会将昂贵的驱逐出去。[1]这种趋势被称为格雷欣法则,以纪念伊丽莎白女王的财政顾问托马斯·格雷欣爵士。他在16世纪中叶唤起人们对这种趋势的注意,尽管现在学界已经知道,许多人比他还要早发现这种趋势。事实上,这个法则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被注意到了。阿里斯托芬在其戏剧作品《蛙》中写道:
我们旧日的
和新铸的钱币也有这样的经历;
早先的钱币不是伪造的,
人们也那么认真地去计算它,
好像那是最好的东西一样:
切割得正确、清脆透响儿;
不论是希腊人,
还是外邦人,都不胡乱地去用它;(https://www.daowen.com)
这些昨天和前天还在通行的、
肮脏的、毫无艺术造型的铜币,
是一种时尚。[2]
格雷欣法则通常被表述为“劣币驱逐良币”,因为我们时常看到的严重磨损的、破损的、重量不足的、“被修剪的”、“被磨削的”以及其他品质变差的货币,将足秤的、新铸的货币逐出流通。然而,这种说法并不确切。“劣币”,即磨损的、弯曲的、外观受损的甚至被磨去边缘的硬币,之所以能够驱逐其他货币,只是因为它们更没价值。有时候光亮的新铸货币会驱逐无光泽的磨损的旧币,比如1837年以后,美国新的金币驱逐了银币,新金币比旧银币更廉价。准确地说,这项法则应简单表述为:较便宜的货币往往会驱逐较昂贵的货币。
格雷欣法则在金与银上的应用的绝佳例子来自日本。在1858年英国与日本签订条约时,1盎司黄金在日本只值4.5盎司白银,而在欧洲则值15.5盎司,是日本价值的3.5倍。结果是,第一批从欧洲进入日本的商人可以通过黄金和白银的交易获得丰厚利润。比如,他们可以先在日本用4.5盎司白银购买1盎司黄金,再将这盎司黄金带到欧洲,用它获得15.5盎司白银,也就是其初始白银数量的3倍多。因此,白银流入日本,黄金流出日本。
两种货币中较便宜者总是流通,其理由是选择使用哪种货币交易是由支付者决定,而非接受者。任何人在选择用哪种货币偿还债务时,出于经济动机,都会使用较便宜的那种。如果主动权和选择权主要取决于收款人而不是付款人,则相反。这时,较昂贵的“良币”会驱逐较便宜的“劣币”。这是因为付款人往往会选择让较便宜的货币流通而把较昂贵的货币收起来。
持有这两种货币的人,都可能会选择把新铸币收起来。不过,对让“良币”退出流通特别感兴趣且助力最大的两个阶层——准确地说,是那些想出口或熔化这种货币的人——是银行家和金匠。
那么,昂贵的货币流向何方?可能被贮藏,或流进熔炉铸造,或流向国外。贮藏或被熔铸,属于经济上的动机;至于流向国外,则是因为在对外贸易中,决定接受哪种货币的是收钱的外国人,而不是付钱的本国人。外国人只会选择最好的货币,因为本国的法定货币法对他们并无约束力。
在硬币“磨边”[3]发明之前,以及在铸币“公差限度”[4]被采用之前,剪(削)去边缘或降低成色都很普遍,这给商业造成很大的困扰。然而,今天任何“被磨损”或削剪的硬币,只要重量显著减少,都会被停止法币资格,然后被普遍拒收,不再是货币。然而,即使在习惯或法律容许的公差限度内,只要廉价的货币仍然还是货币,廉价货币就会驱逐昂贵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