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 计算机课程的课程形态

2.5.1 计算机课程的课程形态

从1982年以来,我国的中小学计算机学科的课程形态已经进行了多种尝试。例如,课外活动、选修课、必选课、必修课等,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为了适应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计算机学科应由当前的课外活动和选修课逐渐发展为中小学的一门必修课程。

1.机器设备条件较好的学校(具备25台以上计算机)

在高中阶段,可在高一年级或高二年级以必修课、必选课的形式开设计算机课程。

在初中阶段,以必修课、选修课或课外活动小组的形式开设计算机课程。

在小学阶段。以开设计算机实验课、课外活动小组等形式向学生介绍计算机知识,或利用计算机开发学生智力。

2.机器设备条件较差的学校(不足25台计算机)

可视机器的数量、档次、外设的配置等实际情况,参照纲要的基本原则制订相应的教学大纲,即使是没有计算机的学校也应尽量根据指导纲要的基本原则,开展计算机教学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