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文化旅游
文化旅游在中国社会的发展问题,与政府管理部门的责任分属问题有直接关联。
作为两类不同事务,“文化”与“旅游”的管理在很长一个阶段分属中国不同的政府管理部门。“文化”事务的主管部门为“文化部”,“旅游”事务的主管部门为“国家旅游局”。转变始自2018年春。在2018年3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名称建制被取消,合并组建成一个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的全新政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而设立。
2018年3月13日,国务委员王勇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所做的报告《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对此进行了特别说明:
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为增强和彰显文化自信,统筹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方案提出,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工作,维护各类文化市场包括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等。
“文化和旅游部”的成立,自然让“文化”与“旅游”的融合与发展具有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广受旅游者关注、追捧的“文化旅游”,更有了大踏步前进的可能性。
以往许多年,政府部门组织的“文化旅游”活动,有很多并未间断。原主管文化的政府管理部门曾举办的一些活动,如2003年至2005年的“中法文化年”、2006年举办的“意大利年”、2007年举办的“西班牙年”、2008年举办的“希腊文化年”以及2009年在比利时举办的“欧罗巴利亚中国艺术节”等一系列大型文化交流活动之类,促成大量的文化界人士、演艺圈人士以及普通旅游者的往来,从旅游概念的大框架来看,这些往来无疑均应算在“文化旅游”的范畴当中。
主管旅游的政府管理部门近年来主办的各类“旅游年”,许多从内涵来看,亦更像是“文化旅游”的最直接表达。这类从字面即与“文化旅游”语义相连的“旅游年”包括:“2015中国—韩国旅游年”“2016中国—美国旅游年”“2017中国—丹麦旅游年”“2018中国—加拿大旅游年”“2019中国—老挝旅游年”“2020中国—文莱旅游年”等。
一直以来“文化旅游”也都是中国各级各地政府乐于主办、参与的一项活动。检索近年来中国各地由政府牵头举办的各种节庆活动,以文化为主题的占了绝大多数。“文化搭台,旅游唱戏”,一度成为报刊媒体对地方各型各类节庆活动报道的惯用语、常用语。
“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对“文化和旅游部”的这一期待,应包含了国家层面对文化旅游发展的利好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