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和传承丝绸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丝路旅游文化产品

九、保护和传承丝绸之路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丝路旅游文化产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在巴黎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口头或无形遗产,是相对于有形遗产即可传承的物质文化遗产而言。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它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根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包括各种类型的民族传统和民间知识,各种语言,口头文学,风俗习惯,民族民间的音乐、舞蹈、礼仪、手工艺、传统医学建筑技术以及其他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保护体系和传承人认定制度,国务院先后批准并分别于2006年、2008年、2011年和2014年命名了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总计1372项。共有198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分布于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及民俗等各个领域。与此同时,设立了12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据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3)》,截至2012年底,中国共有29个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7项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实践名册,总数为37个。

丝绸之路具有2000多年的悠久历史,积淀了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地域又是多民族聚集地区,各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间、民族和地方民俗文化遗产。据统计,丝绸之路经济带西北5省区的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总计有1607项。其中,陕西省的省级以上非遗项目有521项,甘肃省的省级以上非遗项目有528项,青海省的省级以上非遗项目有209项,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省级以上非遗项目有56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省级以上非遗项目共293项。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省区著名的木卡姆艺术、蒙古长调、花儿、格萨(斯)尔、玛纳斯、蒙古族呼麦、热贡艺术、西安鼓乐、藏戏、中国传统桑蚕丝织技艺、皮影戏等11项被列入世界非遗项目。

上述1600多个非遗项目可以称之为反映丝绸之路民族风情、体现丝路民族民俗文化的全景画卷。这些非遗项目的开发研究,对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创新发展具有重大价值。例如,麦西来甫、花儿等民间民族歌舞艺术可以开发为参与性强、文化体验生动活泼的广场文化活动或演艺节目。传统工艺技术如丝织技艺、地毯编织、土陶制作、刀郎乐器制作、木器雕刻技艺、花帽、藏族氆氇、土族盘绣等可以开发出工艺品和旅游纪念品、文化衫等众多旅游商品。传统竞技如赛马、叼羊、轮子秋、搏克可以开发旅游体育赛事。藏医药、维吾尔医药可以开发保健品。热贡艺术、皮影、农民画等可以开发传统美术纪念品。

目前丝路文化非遗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非遗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非遗传承人较少、对非遗传承人扶持力度较差,非遗资源开发旅游产品数量、水平和深度都不够。有些非遗资源濒临消失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希望能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创新发展中得到重视并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