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1]

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

(2015年5月17日)

内容提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具有六个重要特征,即:人民性、普遍性、系统性、全面性、平等性、公正性。(https://www.daowen.com)

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全面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健全的、成熟的法治社会,将是一个政治清明、民主法制、社会公正、充满活力、平安有序、和谐友善的社会。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全社会对法律充满敬畏和信仰,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从,社会生活法治化、规范化,全社会依照法律规范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运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获得切实尊重和保障,社会充满公平正义,形成法治社会人人有责、法治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社会治理与法治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研究制定“十三五”规划,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提供智力支持和服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