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国会会议制度

2.1.2 国会会议制度

匈牙利国会每年举行两个常规会期,分别为:春季会期(2月1日至6月15日)和秋季会期(9月1日至12月15日)。总统、政府或全体议员五分之一以上人数可以提议举行国会特殊会议或会期。常规会期期间,国会每周举行两次会议,分别为周一13时开始和周二(或周三)9时开始。常务委员会或国会主席提出(各议员团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国会日程提议。大会日程上对递交至国会的法律提案进行讨论表决。如有极为重要的政治问题,可在国会日程前进行讨论。国会决议由议员多数赞成通过,通常情况下为简单多数,修宪,涉及具体事务的法律及涉及国会运行问题的法律制定须达到宪法、法律或国会常委会章程规定的比例。对于重要职位人选(例如选举国家领导人)的通过也须达到特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