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 土地法
2025年09月26日
2.4.1 土地法
匈牙利实行土地私有制。匈牙利《土地法》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利用和买卖、土地和土地占有的优先购买权,以及土地保护等方面做了全面统一的规定。《农用地保护法》就农业用地的保护做了具体规定。《耕地法》对耕地的所有权、利用、土壤养护等做了具体规定。《不动产登记法》对土地登记、调查、开发和保护做了规定。《国家土地基金法》利用国家土地基金促进土地集中和合理使用做了规定。根据匈牙利法律,土地的买卖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到相关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所有权变更。
2013年6月27日,匈牙利国会通过土地法修订案(下称新《土地法》),并于2013年12月和2014年5月分两步实施。新《土地法》对农业用地购买资质、购买数量上限、交易优先权等进行了严格限定,主要内容为:只有匈牙利本国及欧盟其他成员国的农民可以购买匈牙利农业用地,非欧盟公民及法人不得购买和租赁匈牙利农业用地;匈牙利本国和欧盟其他成员国公民最多只能购买一公顷的农用地,而在农用地出售时,按优先顺序,将农用地购买者划分为5类,确保了当地农民的优先购买权,政府在为了实施《国家土地基金法案》或出于公共利益时可以成为第一顺位购买人。2014年,匈牙利放开对农业用地的禁令,除匈牙利人外,其他国家的人可以购买匈牙利农业用地,但必须符合几个条件,如:必须有在匈牙利从事农业种植3年以上经历;购买的土地必须自己耕种,不得转租他人;购买人名义下购买的土地不得超过1 200公顷;购买土地合同必须公示,邻居、政府有优先否决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