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3 便捷通关制度
2025年09月26日
3.8.3 便捷通关制度
1. 海关货运简化手续(Customs Freight Simplified Procedures,CFSP)
该手续分为两步,须以电子方式申报。企业须向海关申请授权方可通过此简化手续通关。经认证的企业自大多数非欧盟国家进口的货物均可享受快速放行待遇。第一步,在边境口岸使用简化报关单提交最基本的信息,货物先期放行。第二步,放行后在规定期限内以电子方式向海关提交全面的用于海关贸易统计和财税方面的信息。企业借此可在现金流等方面获益。这与一般报关手续结合使用,更能满足企业需要。但此类货物放行后,同其他货物一样,仍须接受海关反走私或其他后续监督管理。详见英国皇家税务与海关署网站英国海关760号公告(海关货运简化手续CFSP)。
2. 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sed Economic Operator,AEO)制度
欧盟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和美国的“海关—商界反恐伙伴计划”引入此制度,以确保国际贸易供应链安全,保护欧盟边境及其公民免受恐怖主义威胁。经过认证的企业(AEO企业)可享受快速通关及其他优惠待遇。
2015年6月,中国与欧盟海关签署了《中欧AEO互认联合声明》。11月11日,中欧AEO互认正式实施。
在执行AEO制度中,欧盟各国在遵守欧盟海关法实施细则的同时,会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认证程序。但综合来看,欧盟的认证程序大体有三个步骤:在线申请、初审和验证确认。自2019年10月1日起,申请者必须经过欧盟交易者门户网站在线提交AEO申请表和自我评估调查表。海关AEO协调员负责初审工作。欧盟海关要求成员国海关在接受申请之后,征求其他2个成员国海关意见。成员国海关根据企业的相关信息开展综合评估和实地验证,发布验证报告,决定是否授予AEO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