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匈牙利的海关监管制度

3.8 匈牙利的海关监管制度

作为欧盟成员,匈牙利执行欧盟海关法规,包括欧盟关税标准法令、海关统计制度、欧盟关税税率和海关免税法令等。在欧盟任何一国清关后,货物进入匈牙利不必再缴纳关税。

1992年,欧盟理事会制定了《关于建立欧盟海关法典的第(EEC)2913/92号法规》,对共同海关税则(包括商品分类目录、一般关税率、优惠关税措施以及普惠制等方面)、原产地规则(包括一般规则和特殊规则)以及海关估价等做出统一规定。根据欧盟海关税则第5章规定,在匈牙利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可请专业报关公司办理海关手续。一般情况下,非欧盟货物利用货物原产地证明可以优惠关税进入匈牙利(相关出口国应与欧盟签署政府间贸易协议),同样欧盟货物也可以利用欧盟货物产地证明以优惠税率出口到其他国家。在匈牙利投资设厂,增加值达到规定比例或经匈牙利政府特别认定,即可获得匈牙利(欧盟)原产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