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2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3.3.2 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自2004年5月1日加入欧盟后,匈牙利开始实施欧盟统一的贸易政策,货物和服务可以自由进出口,但匈牙利《贸易法令》也规定,对武器、放射性物质、可循环垃圾、有害垃圾、濒危动植物产品和派生物、监视设备、军事工程防御技术等进出口,必须在匈牙利贸易许可办公室办理许可证。

另外,对于涉及公共秩序、公共道德、公共安全、人类以及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和有关外汇专门手续等方面,匈牙利政府可不受欧盟内部市场和进口规定限制,采取相应的措施。此外,匈牙利政府有关部门对药品(含精神药物)、化学品、废品、核产品的进出口也做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