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仲裁制度
2025年09月26日
2.5 仲裁制度
2017年,匈牙利以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为蓝本对其国内仲裁立法进行革新,对匈牙利仲裁机构和仲裁程序等进行修订。新仲裁法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行。
新仲裁法主要变化有:(1)根据2006年联合国示范法的修订,新的仲裁法详细规定了仲裁庭的临时措施;(2)新仲裁法允许介入者(即对仲裁结果享有法律利害关系的外部当事人)加入仲裁程序,并支持仲裁程序中的一方当事人,介入者享有申请取证的权利;(3)在新仲裁法项下,如果非仲裁协议当事人的外部第三人提出请求,或仲裁协议当事人针对外部第三人提出请求,且该请求无法与仲裁程序所审理的请求相分割,则允许该第三人以外部当事人身份加入仲裁程序;(4)借鉴了民事诉讼程序,由于不能归责于申请人的原因导致仲裁庭没有采纳原审事实或证据的,可以申请对仲裁案件进行再审;(5)规定了仲裁裁决撤销后,如果重新仲裁,当事人应重新选定仲裁员;(6)建立初步案件管理会议,该会议需要在仲裁庭组成后的30天内成立;(7)新仲裁法允许临时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