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述

第一节 概述

钢琴艺术史上自巴洛克时期以来形成的德奥中心局面,到19世纪后期有了根本的改变。雄霸欧洲钢琴乐坛三百年的“德国中心”由于民族乐派的兴起而动摇和瓦解。浪漫主义时期虽然产生了波兰的肖邦和匈牙利的李斯特,但这只是个别人物作品中出现了民间因素,流露出他们的民族性,并未形成真正的民族乐派。肖邦所受的音乐教育是建立在德奥音乐体系之上的,李斯特还在德国的魏玛建立了“新德意志学派”。肖邦和李斯特长期不在本国进行创作。所以这二位音乐家的出现并未动摇德国钢琴音乐中心的地位。

但是在1870—1910年期间,欧洲音乐局势发生很大变化。虽然以德国为主的晚期浪漫主义作曲家如马勒、理查·施特劳斯、沃尔夫等人在交响乐和歌剧方面作出了卓越的业绩,但是在钢琴领域却没有突出贡献。这时的主流钢琴音乐已达到顶峰:在热情的表现上无人超越舒曼,在演奏技术上无人胜过李斯特,在对钢琴潜力的挖掘上更无人取代肖邦。因此,当时写作钢琴作品的德奥作曲家虽然为数仍然不少,但大多是些水平不高的因袭仿效者。他们的作品也以沙龙小品或炫技性乐曲为主。

由此同时,在德奥以外的国家和地区,钢琴音乐却蓬勃兴起,并形成了钢琴音乐的民族乐派。这是当时遍及欧洲各国的民族乐派的一个组成部分。19世纪中叶,东欧和北欧各国的民族独立斗争发展势猛,民族意识日益高涨,音乐家的民族觉悟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许多国家的民族乐派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形成的。民族乐派的创作是把民族性的表现作为追求的目标。民族乐派的作曲家常常在作品中反映祖国历史,表现民族性格,描绘人民的风俗生活,或采取本国的民间故事和文学作品作为题材以激起民众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思想,与民族风格的音乐语言相得益彰。民族乐派其实是浪漫派的一个分支,只是把对个性的强调扩大到对民族性的强调。另外,在对标题音乐的重视上,民族乐派同浪漫派是一脉相承的。

钢琴的民族乐派最先崛起在俄国,尔后很快在北欧、西班牙、法国等地出现。民族乐派的钢琴作曲家强调发展本民族的音乐语言,他们大量采用民歌旋律和民间舞蹈的节奏,并以富有民间特色的和声语汇来取代德国式的音乐语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