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族乐派(Neo—nationalism)

第四节 新民族乐派(Neo—nationalism)

新民族主义与19世纪的民族主义有着密切的承继关系,都是高度重视民族民间音乐,不断地从中汲取养料,巧妙地运用民族民间音乐素材,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不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20世纪的音乐家对民间素材的研究规模比以前更大并采用更为严谨的科学方法。民间音乐的采集不再依赖传统的记谱法记写,而是用留声机、录音机等精确地记录。民俗音乐学这一新兴学科的兴起,更可将采集得来的民间音乐标本进行客观的分析,以再现民间音乐的真谛。作曲家不再以传统风格为主体,吸收和纳入民间乐汇,而是利用民间乐汇本身去创造新的风格,特别用于扩大调性的范围。

在钢琴音乐方面,新民族乐派比19世纪的民族乐派有了更多的发展,其代表作曲家遍布在东欧、中欧、西欧、北美及南美等国家。例如,俄国的哈恰图良(1903—1978)、英国的沃思·威廉姆斯(1872—1958)、匈牙利的巴托克(1881—1945)、柯达伊(1882—1967)、西班牙的德法雅(1876—1949)、捷克的雅纳切克(1854—1928)、玛蒂努(1890—1959)、阿根廷的希纳斯特拉(1916—)、巴西的维拉·罗勃斯(1881—1959)、美国的艾夫斯(1874—1954)、科普兰(1898—1990)等。他们大多都曾亲自到民间收集民歌,按照民间调式、节奏、风格等进行写作。其中成就最杰出的是巴托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