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邵雍的唯心主义象数学
2025年09月15日
(一)反对邵雍的唯心主义象数学
王廷相在批判邵雍的唯心主义象数学时,提出了两个概念:“迹”与“算”。所谓“迹”即是事物的客观现象;所谓“算”就是“法之谓也”。“算”是依据于“迹”的,例如有“日月合璧,五星连珠会于子辰”(“迹”),才“可以定夜半之冬”(“算”);有“以喉音为宫,管虚为声”(“迹”),才“可以定九寸之黄钟”(“算”)。因此,他作出这样的结论:“迹也者,定也;数之可据也。”(《数辩》)可见他依据对天文现象与音律现象的思考与概括,认识到事物是第一性的;“物”在数量上有着参差不齐,因而“数有奇偶之变”。他进而指出邵雍离开具体事物而把“数”视之为世界本原的谬误:
“天地造化不齐,故数有奇偶之变,自然之则也。太极也、君也、父也,不可以二者也;天地也、阴阳也、牝牡也、昼夜也,不可以三者也;三才不可以四,四时不可以五,五行不可以六,故曰:物之不齐,物之情也。……邵子于天地人物之道,必以四而分之,胶固矣,异于造化万有不齐之性,戾于圣人物各付物之心,牵合傅会,举一而废百者矣。”(《慎言》卷十)
他不仅指出象数学在理论上的错误,还进而指出了这一理论对后学的危害在于神学的天命论,那就是“弃人为而尚定命,以故后学论数纷纭,废置人事,别为异端”(《雅述》上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