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神秘的五行灾异之说
王廷相对于“五行分配十二支于四时”、“以五行配五脏六腑”、“以五行名星纬”、“以五行论造化生人物”等的妄说,都进行了批判。
他从自然科学知识出发,驳斥“以五行分配十二支于四时”,首先指出,寒暑的变化与四季的循环,取决于得日光之多少:得日光多则热,得日光少则寒,与“五气之布无与焉”。其次,四季的每一季之中,均有金、木、水、火、土,如果说“春止为木,则水、火、土、金之气孰绝灭之乎?秋止为金,则水、火、土、木之气孰停留之乎?土惟旺于四季,则余月之气孰把持而不使之运乎?”(《五行配四时辩》)他最后的结论是“书以辩物,数以衍历,历以纪时”(同上)。这里,他把“物”看成第一性,而人为的“书”、“数”和“历”不过用来记录“物”的变化,因此不能离开自然变化来杜撰“书”、“数”和“历”,而“五行配四时”的妄说就犯了这样的错误。
在王廷相看来,金、木、水、火、土只不过是五种物质元素,纬说以之附会于儒家的经典,是荒唐的。和纬说相对立,他从如何利用这五种物质元素为人类服务,来解释《大禹谟》:
“《大禹谟》曰:‘政在养民,水、火、金、木、土、谷惟修’,言六者能修治之,使遂民用,则养生之具备矣。堤防祛害,灌溉通利,水行地中,则水政修矣。出火纳火,钻燧改火,昆虫未蛰,不以火田,则火政修矣。裹蹄泉货,铁冶鼓铸,金政修矣。山林有禁,取木有戒,斧斤时入,木政修矣。画井限田,正疆别涂,高城深池,土政修矣。教民稼穑,播艺百谷,谷政修矣。六政既修,则民用皆足,五者生养万民之功成矣。”(《慎言》卷十)
因此他强调“人定能胜天”的道理,更由此出发猛烈抨击五行灾异的谬说。首先,他阐述自然现象的发生和变化,不受人们意志的支配,根本就不存在着所谓“和气致祥、乖气致异”的必然联系的现象,这从“尧仁如天,洪水降灾;孙皓昏暴,瑞应式多”的事例就可得到证明(见《答顾华玉杂论》五首)。其次他强调只要把握住自然的规律,水旱之灾是可以克服的,这就是明证:“尧尽治水之政,虽九年之波,而民罔鱼鳖;汤修救荒之政,虽七年之亢,而野无饿殍。人定亦能胜天者此也,水旱何为乎哉?”(《慎言》卷十)
对于纬书中的神秘思想和周敦颐的《太极图说》,他也予以批判。
他的看法是“天自是一物,包罗乎地,地是天内结聚者,且浮在水上”(《答孟望之论慎言地是天内凝结之物》),论证是:一、“瓶倒于水而不沉,瓮浮于水而不坠,内虚鼓之也。观此则地所附可知”(《玄浑考》)。二、“观掘一二十丈,其下皆为水泥;又四海环于外方,故知地是水火凝结、物化糟粕而然”(《地是天内凝结之物》)。
这一解释中的合理因素是:王廷相反对了对于天地形成的神秘解释,而从物质本身的变化来加以阐明,但他的解释也包含着局限,亦即重复着一种古老的因袭观念,认为大地“浮于水上”。
王廷相依据当时的地质知识以及他自己的观察所总结出的“地生而后生物”理论和五行家的妄说展开斗争。他说:
“山是古地结聚,观(注意此“观”字)山上石子结为大石可知,土是新沙流演,观两山之间,但有广平之土,必有大川流于其中可知。因思(按:“思”是在“观”的基础上进行理论的概括)得有天即有水、火,……有水则必下沉,水结而土生焉,有土则木生,有石则金生,有次序之实理如此。”(《天是地内凝结之物》)